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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双重人格或人格分裂 ※ Dissoc (第2/2页)
最一开始这件案件是交予伦敦警署侦查的,但自从最后一名受害者目击了凶手逃往了迪斯瑞卡之后,案件也陷入了瓶颈。因为这就证明,罪犯是一个疯子。 19世纪的英国刑法对于精神失常者的犯罪并没有明确规定,通常难以定夺。再加上这位罪犯目前为止并没有杀人,因此英国警署十分头疼应该如何处理。 就是这个时候,夏尔·凡多姆海恩出现了,并且趾高气扬地告诉他们,我来处理,你们可以滚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个小个子伯爵一直都是兰德尔警长的噩梦。 “有任何发现吗?” 塞巴斯蒂安从怀中拿出一张纸:“根据兰德尔警长提供的目击人证词,犯人应该是身高一米七左右的男士,穿8码的尖头皮鞋。经过我的调查,迪斯瑞卡符合这两点的人共有七十四人。” 小少爷叹了口气:“……真是的,这样和没有发现根本是一个样吧。” “是的,目击者也只是看到了一个影子,什么都无法确定。” “这样要我怎么调查啊。”烦躁感堆积在胸口,夏尔不禁有些埋怨道。 “哦呀,女王的门口犬忘记了怎么吠了吗?”恶魔勾起唇角,玩味地笑着。 “那怎么可能。”夏尔皱起眉,不满地看着对方。 “那么,是狗的话,是时候用上敏感的嗅觉了吧,少爷。”执事的话中另有深意。 嗅觉吗? 少年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一般露出了笑容。 嗅觉的意思是,用探知心理的方式找出犯人。 既然什么证据都没有的话,就制造证据也要将犯人绳之以法。 “虽然目前为止没有人死亡,但是拿走器官也太奇怪了吧,这是为什么呢?” 白色的马向斜左方移动一格。 “既然是犯人是精神失常者,肯定并非一般的理由。” 黑色的兵向前直走一格。 “那么……收集癖吗?收集活人的器官,这有可能吗?” 白色的马向前一格,吃掉了黑色的兵。 “是的,属下曾经见到过那样的人。杀人或者伤人没有任何理由,仅仅是为了有趣。更有甚者认为死亡才是无尚的荣誉,认为杀死他人是给予他们救赎。” 黑色的象斜走一格,因为白马移动而产生的空缺很轻易地便吃掉了白色的兵。 “……真是恶魔崇拜一样的思想啊,你的话说不定能更快的找到犯人呢。” “说笑了,少爷。” 白色的马横走一格。 黑色的车竖走一格。 “然而,属下听说过所谓变态杀人犯的三个思想,即为求死的愿望、杀人的愿望、被杀的愿望。他们认为不论是自己还是他人被杀,都是将人类从这绝望世界中拯救出的救赎。”执事露出微笑,“某种程度上来说,还算贴近事实。” “什么话,变态就是变态。即使最狼狈地活着也比华丽的死要有尊严。”少年的眼底晦暗。 “是,非常抱歉。”恶魔的眼底带着某种欣赏的意味。 “不管是什么样的事件,只要是女王陛下所忧心,我必将其解决。再说了——” 夏尔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 白子的引诱,使得黑子不知不觉间空出了一条道路,一直延伸到黑色的“王”。 白色的后,一直来到“王”的面前,清脆的碰撞中,“王”应声倒下,“——这不过是另一场有趣的游戏罢了,而只要是游戏,我没有输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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