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瓮来【双性大肚】_7、【回忆杀/纯剧情/没彩蛋/不要点】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7、【回忆杀/纯剧情/没彩蛋/不要点】 (第2/4页)

出了,妖界的妖皇也是如此。妖界被五位妖王分治,不想会在这里遇到一位。

    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不是小宗门和小弟子之间的争斗了,一位妖王在人间肆意杀人,修真界却阻止不了,这个巴掌要是甩结实了诸位道友也就不用活了。青冥剑宗的意思是齐枟先去锦阳城,宗门随后会再派人去,争取能够拿下这个妖王。

    齐枟只好封了虎妖的所有修为,让小弟子带着它回山门,那堆身上都挂了彩的小弟子个个都拍着胸脯说没问题。

    齐枟御剑快赶至锦阳城的时候,可以很明显的感受到整个城池风雨欲来的紧张感,每天都有人拖家带口离开这座城池,街上连一个玩耍的孩童都没有。

    先前寄过来的消息已经很详尽了,所以的起因经过都被盘问的清清楚楚。锦阳城是天下膏腴富庶之地,而那户富商则是这锦阳城的顶级富商,说句富可敌国毫不过分,虽然因为当朝商人不许做官的法律,家里没人出仕,但是每年给朝中京官孝敬的冰炭敬都不知凡几。

    唯一有遗憾的就是子嗣不丰,嫡女庶女一堆,却是年近不惑时续弦的妻子才生了一个嫡子出来。富商老蚌怀珠,对这个老来子十分顺从,硬生生把他溺爱成了这城中一霸。

    他不过是在学堂上听见有位同窗在吹嘘他在边关当将领的舅舅给他带的白色大鸟是多么英武,回去后就吵闹想要一只白色的灵兽。富商听后立刻出钱雇人去买白色的灵兽,后来是一位猎人在锦阳城旁边的树林里猎到的雪狐最和那孩子的心意。

    孩子得了雪狐次日就急急忙忙的带着狐狸去炫耀,狐狸是真的好狐狸,可惜一身伤还没养好,就有人笑这狐狸皮毛劣质的很。那孩子听了后回来就把狐狸的皮毛活生生撕了下来,尤不解恨,又派下人扔进厨房灶膛给烧了。

    一只狐狸,死了便死了,根本没有人在意。结果几月后富商带着幼子去参加刺史寿宴,一位狐妖径直冲进宴会,直接问那孩子是不是你杀的那只小狐。那孩子被吓到,一个劲的往富商身后躲,狐妖却非逼着问他是不是,那孩子答不是他,结果狐妖直接就剥了他的皮。

    富商恨狐妖,刺史更恨。

    他花了半生心血爬到了这个位置,为了好的政评,呆在如此好的膏腴之地都硬忍者没怎么贪,只为了任期一满能评个中上,去京畿之地当个清贵京官,结果却在卸任的当口发生了这种事情,大半辈子努力都化为乌有。

    两家便合计着去请那些山上神仙,来杀了这狂妄的妖物。

    可惜神仙请下来了,狐妖却动不了。

    齐枟先是去见了那些修士,大多数都是义愤填膺欲杀了那狐妖的,还有不少因为同门重伤不治身亡而悲切的想要和狐妖同归于尽的。然后又去见了那富商,也许他之前保养的很好,但这几月的折磨下也变得如同六旬老汉一般,满头花白。

    富商的孩子竟然也还没有死,不过也离咽气不远了。那些修士觉得此子心性不好,也不太愿意拿那些过于珍惜的丹药出来,那孩子浑身红黑相间的躺在床上,气若游丝,一眼看去比那些真正的邪物看着还要吓人些。

    齐枟皱着眉输进去一道灵力,暂时护住心脉挡住肌肉的溃烂,对着惴惴不安的站在一旁的富商道:“还有救,有丹药可以治他,我已去信宗门,药大约两日后会到,只要撑过最后两天即可。”

    富商浑浊的眼中流下泪水,就想给他磕头,被齐枟拦住。富商最开始还能跪地求那些仙门子弟说倾家荡产也要救下他的孩子,但事情到了现在这一步,已经完全不是富商能够触及到了的,对这种凡人而言,像齐枟这样的修士和真正的神仙也没什么区别了。

    齐枟将城中的情况大致了解了后,就准备去城外的林子去寻那位狐妖。

    他觉得事情还没有到不死不休的程度,而且狐妖的行动也处处透着古怪,无论是以如此深厚的妖力去残杀稚童,还是事后一直待在城外树林不离开,都很诡异。若是往坏处想,说不准是妖界故意设下的陷阱,但是这样漏洞百出的圈套也不应该由一位妖王亲自下场去执行。

    一切都需要去亲眼看看那位狐妖才可以下定论。

    他没想到找到那个狐妖会如此的顺利,他当时绕进树林里,林中经历过数次恶斗,都是四处逸散的妖力灵力,那位狐妖却如在漫天星辰中的皓月,如此的耀眼。

    竟是丝毫都没有想要掩盖自己的行踪。

    “喂,你叫什么名字?”

    躺在树上的狐妖拨开繁茂的树枝,低着头问他。

    那正是满月的夜晚,月光明亮的不可思议,清冷的月色照亮了一袭红衣的狐妖的面容。那是一种不属于凡尘的明亮艳丽,如同宝石一般熠熠生辉,又似一捧烈焰,欲要将他灼伤。

    他所见到的修士几乎没有生的不好看的,他杀了这么多年的妖物,见过满身柔媚的妖物不知凡几。但是这种干净纯粹的好相貌,仍是他生平仅见。

    他几乎是不可置信的,“你就是那害人的狐妖?”他一路上对这个狐妖有了不少猜想,但都没有想到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