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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外出约会 (第2/2页)
毕竟路途奔波,填饱肚子,困意就渐渐漫上来,阿重本想外出逛逛,见杨雍微眯着眼睛,赶紧陪着他上楼歇息。房里放下窗帘,没开灯,昏昏暗暗的氛围更让人疲倦,正好有一张打理妥当的床铺,自然是要躺下了。空调的声音有些大,一阵一阵的,但是不闹人,老旧的东西一般都这样,反而带来一种莫名的舒服感。 “花的被子。”阿重扯过被角。 杨雍顺着他的话,低头去看,是从前家家户户都有的花被,现在少了,倒是有些老人舍不得,说盖起来轻薄又漂亮。仔细辨认了一下:“是牡丹,很富贵的一种花。”也很俗气,生活中哪有这么多花好月圆,大多时候人们活得卑琐,也困在里头,俗气是符合构想的一种福分。 阿重用手指蹭了蹭,仿佛在抚摸真正的牡丹:“店里没有呢。” 闲谈一阵,杨雍撑不住了,把脑袋靠在对方胸口睡了过去。阿重还很精神,一会轻轻地拨弄他发梢,一会忍不住去吻额头,又怕把人吵醒,像试图采花的蜂,全程小心翼翼的,唯恐触怒蕊心。 夜间六点多。 或许是到了新环境的缘故,空气也比车水马龙的市区清新,杨雍醒了之后整个人都轻松不少,也没计较自己嘴唇上微痛的感觉。阿重偷偷瞅他,既觉得这人云淡风轻的样子有些让他恨得牙痒痒,又疑惑难道亲得不够用力?不过比起从前,对方现在的模样已经很有“生气”了,不再总是冷着一张脸。 多了个中年妇人,可能是老板的亲戚,进进出出端菜,手指缠着创可贴。有一只飞蛾贴在墙上,淡青色,忽然朝外头飞走了,融进夜里看不见。菜是好菜,最令人惊艳的是一盆野莓子,这东西贱啊,满山满野地长,小小的红果缀满枝条,有浓烈得化不开的香味。和唾液的反应也十分美妙,酸,刺激人的舌头和口腔黏膜,反而与艳丽的外表形成反差,咂咂嘴,才有甜涌上来。犹如沾了水的胭脂,点在相貌平常的女人脸颊,却是她最好的一件东西了,所以笑着,另类的风情。 餐厅有另外一桌人,过路的,晚上还要赶着长途行车。他们抽烟聊天,红色的火点闪烁,明明灭灭,说的是鬼故事,听得人一惊一乍,百无禁忌。为首的胖男人手腕戴着木佛珠,他笑得很大声,完全不是清静平和的性格,一串珠,看样子只是贪图好看的玩意。这群男人也要了野莓子,大掌一抓塞进嘴里,嘴唇被汁水涂红了。 所以不谈鬼怪,开始谈童年时的见闻,说厅堂里端端正正摆着八仙桌,老人抽水烟,小孩浑身汗跑来跑去,不嫌脏地拿桌上果子。原来胖男人的祖上是大户,后来没落了,令他记住的仅有嚷嚷:“……家谱还在,就收在祠堂,过年过节还要回去拜祖先,那时候谁不说我们阔绰!” 然而,风光过去了,时间也过去了,男人们喊要结账,还买了饮料,路上太远,在黑漆漆里一直往前。 杨雍出来看星星,那些货车已经转过了路口,灯光隐没,天上的光还在,又高又远。阿重站在他身旁,可能是天生的体质影响,蚊虫不敢来,周围一圈都很干净。老板在放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歌,男人嗓音低沉,歌也柔和,唱到雾水来了,星辰眨着眼睛,情人晃晃悠悠走过桥。故事没有好结局,情人另嫁,不过听闻歌手和他唱的苦情歌不一样,家庭幸福,早年女儿也出道,经常在电视里出现。 也是凑巧,杨雍在书店看过这个男歌手的唱片,那是很小一片区域里的藏品,意外地受欢迎,很多喜欢这一口的人会特意千里迢迢来挑。小城市称得上一声老啊,不变的太多,值得留念的太多,男人戴着墨镜一只手托住下巴,无论是表情还是衣着都属于过去的风和月。又是一首他的歌,叫萍,是女人的名字,也是一种植物,听着倒是欢喜的,是他后期的作品,有妻有子了连情绪都不同。 杨雍觉得挺好,庸俗有什么不好,世上庸庸碌碌的人多了,他也是其中一个。夜空的星依旧,早晨天亮起来的树影也是依旧,人活一辈子,辉煌的、无措的通通归于自己消化。但身旁的人牵了他的手,说:“风大了,我们回去吧。” 于是心里奇怪地安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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