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爱做噩梦的莉莎_第7章 噩梦第二夜-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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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噩梦第二夜-2 (第1/2页)

    两个案子同步进行,摩根和卡拉汗负责男童被杀,其他人继续跟进墙体内女尸的案子,jj则负责跟女孩家人沟通获得更多线索,尤其是她失踪那天所发生的事。不过目前莉莎似乎因连续的询问相当疲惫,儿童保护机构拒绝他们立即进行询问。

    bau的调查当然不能就此停顿,于是他们各自行动起来。调查表明,颅骨属于9岁男童乔治亚.斯科夫,他于四年前失踪下落不明,也就是说比莉莎躲在古井里的时间还早一年。这让人想起莉莎曾提过她的噩梦之一是被埋在地下喊叫的男孩。很可能女孩通过什么途径知道这件事,所以才会做噩梦。最合理的推测是她无意中弄响了玩具熊中的录音机,但是格林夫妇一再表示,女孩有了玩具熊之后反倒不再做噩梦了,莉莎自己也这么承认,认为是熊保护了她。

    一年前男童失踪的时候格林一家还没有搬过来,从孩童的骨头跟周围土壤植物观察他死亡的时间是同一时期。也就是说莉莎并不是凶杀案的目击者。

    “合理的推测是她见过凶手,甚至是凶手的下一个目标。她发现了异常从凶手的手里逃脱掉,出于某种原因,凶手将前一个受害者的小熊当作礼物送给了她。”卡拉汗做出推测。

    “从记录看这件事刚一发生格林一家就搬走了,凶手很可能因此失去了他们的下落。现代有很多追踪他人的方法,哪怕开车□□;凶手不是偶然错过他们离开的时间,就是由于某种原因不能离开这个区域。”摩根立即跟卡拉汗进侧写。

    “我们要找的是一个年轻白人男子,三十到四十岁,对儿童过分执着,或许曾因猥|亵儿童被捕过或因类似罪名起诉。格林一家搬家的期间他因某种原因不能离开城市,假释,军训,出差,受伤或其他原因。”

    “他相当冲动易怒,这解释了他为什么会杀死男孩并袭击莉莎,有中等程度的躁郁症状。冷静下来之后他又为自己的行为后悔,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将玩具送给莉莎表示歉意。”

    “他随身携带枪支,因而两次冲动犯案都有枪在手边,可能从事的是能够合法持有枪支并需经常佩戴枪械的职业,譬如警察,律师,看守,护林人等。”

    “但是他对这一区域并太熟悉,除了作案之外并没有在这一区域活动,这同样是他对于埋葬在这里的男孩有负罪感的表现。”

    “他的外表亲切,平日也跟孩子们有直接的接触,使得孩子能毫不防备的接近他并听从他的指示。但一旦与他们单独在一起,他就摘下面具露出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

    如此精确又丰富的测写,很快让我们的it女王将嫌疑人的范围缩小。

    “找到了!约翰.尼尔,三十八岁,银行保安。曾被一位母亲以猥|亵自己儿子的罪名起诉,但因证据不足撤诉。格林一家搬家期间他前往隔壁镇进行长达三天的培训。guesswhat(猜猜看怎么着),他所工作的银行就是格林先生在这里工作的银行。他认识莉莎,也能进入病房。”

    得到这个消息,摩根得意的扬起笑容。看来他们要比瑞德他们组更快抓到其中的一个凶手了。

    ****

    瑞德可不知道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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