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之合_Chapter 3 沧海遗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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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3 沧海遗珠 (第2/2页)

。他也意识到了不对。

    挂了电话陆一凡有些尴尬地喝杯酒。秦筝拿起面前的酒瓶给他倒上。

    “女朋友。”

    秦筝刻意重复了一下这三个字。陆一凡看到他脸上有促狭的笑意。

    好家伙,这是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

    凌晨三点,两人醉醺醺地从酒吧出来。

    “那红衣服的妹妹真不错。我留了她联系方式,我们下次还来。”

    “你也不怕得病。”

    “我保险措施做得很好。”

    窗外的夜景像流动的彩带一闪而过,光影在两人脸上流转变换。

    “之前你就靠当枪手生活的?”

    “嗯。来钱快,赚得多。而且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

    “你文采这么好,写那种垃圾文屈才了。”陆一凡打趣道。

    “是啊。”秦筝顺坡下了,“所以我就来写你的文了。”

    不得不说,这一向毒舌的小屁孩吹起彩虹屁来,还挺让陆一凡受用的。

    “你呢?之前靠写作谋生?”秦筝问。

    “是啊。”说起往事,陆一凡有些怅然。

    “之前认真写过,火不起来。后来发现顺应市场的东西才是好东西。”他嗤笑了下,“在资本面前,你他妈什么都不是。”

    “你不觉得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是没有意义的吗?”秦筝反驳他,“文以载道,它一定是作者输出某种思想或价值观的。你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是没有灵魂的。”

    “你这样说就有种何不食肉糜的意思。”陆一凡呸的把烟头吐到窗外,“你有尝试过那种过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吗?当生存都成问题,你跟我谈意义?”

    秦筝顿了一下,转移话题:“怎么不找其他的工作?”

    “因为我跟你一样,有文学梦。”

    两人都沉默了,一时无话。

    陆一凡揽过秦筝的肩:“你知道你为什么火不起来吗?因为你不聪明。我不是说你的脑子,你是个天才,但性格不太聪明。在现在这个世界,不聪明的人是不受欢迎的。”

    “那你觉得什么才是聪明?”秦筝好笑,“投机者还是既得者?是长袖善舞还是左右逢源?”他一字一顿,“在我看来,聪明是知世故而不世故。”

    “像你所说的,我之前做枪手,没有一点意思。就算赚到钱,我内心依然是空虚的。我喜欢你写的,所以才帮你写。这是出自一种责任和怜爱的心情——当然,也包含着我个人的表现欲,我希望让别人看到我的价值,不仅仅是赚钱的价值。如果人没有点热爱和情怀,那活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意义?”

    陆一凡笑道:“没有钱,才是没有意义。你大概一直都被保护得很好吧,所以才能生活在衣食无忧的乌托邦里。你还太小,对这个世界运作的规则都不了解。不过这样也好,你之前活在你家人的保护下,以后可以在我荫庇下,只用写就行了。”

    秦筝皱起眉:“我不喜欢‘荫庇’这个词。”

    “你会喜欢的。”陆一凡笑吟吟地举起手,也许是喝醉了,他做出爪子的形状,扮成大灰狼的样子,故意逗他:“外面有大灰狼,会吃掉你这头小绵羊。”

    秦筝歪了歪头,饶有兴趣地盯着他:“你不是大灰狼吗?”

    陆一凡作势扑向他:“嗷呜~”

    前面的代驾回头,眼神怪异地看了两人一眼。

    秦筝大概能猜到,陆一凡之前的生活过得很不如意。写作并不能让他的付出和收获成为对等。所以他就彻底失望心灰意冷,投机取巧反而成名,享受到名利的快感后更一发不可收拾。

    俗话说,穷怕了的人才会爱钱如命。

    他对陆一凡的势利和爱财理解了一些。但他对他的身世不感兴趣,他只知道自己跟他不一样。

    夜风吹起两人的头发,两人各怀心事,一时间久久无话。

    陆一凡再次挑起话茬,他闲聊似的问秦筝:“有女朋友吗?”

    秦筝摇头。

    “看你那么保守,我还以为你是妻管严。”

    陆一凡顿了顿,又凑过来问道:“你是喜欢女人的吧?”

    秦筝翻了个白眼。

    “我之前在学校喜欢过一个,后来给她送情诗,她说她看不懂。”

    陆一凡噗嗤笑了:“什么情诗?说来听听。”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郊区的月亮......”

    “还有,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陆一凡很自然地接出下句。

    秦筝意外地看着他:“你也读过?”

    “博尔赫斯的。”陆一凡和他对视一笑,“我没你想的那么没文化。”

    他又自顾自地念道:“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

    “我给你在你出生多年前的一个傍晚,我看到的黄玫瑰的记忆。”秦筝接出下句。

    真奇怪,他对陆一凡之前是没什么好印象,甚至有些看不上的。可在这一刻,他和他产生了某种说不清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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