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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马妖,既然女儿如此想吃,还是杀掉吧! (第1/1页)
于是,先皇便对罗丽莎公主悄生劝说道:女儿,这马妖少年虽是妖物,却亦然是至情至性之妖物。 他肯舍命救你,亦不介意你弃他而逃!这一点,非常珍贵难得!可以留着当个好工具! 罗丽莎疑惑道:父王,儿臣不懂您的意思。奴舍命救主,是理所应当。主弃奴而逃。是天经地义。本公主所有的奴才,不都是这样的?倒底有什么难得的? 先皇沉声道:雪玉宝马身为马妖族的王室。本性不驯。且身为妖族王室本就与人族对立。原本它们宁死也不会向人族称臣。 它今日若是借机逃回它们马妖族。本可以继续过他王子的日子!不必再当畜牲! 但今日此妖却选择救你,且并没有借机逃走。而是来找你。 他这样已经是为了你。背叛了他们妖族。成为了妖族王室的耻辱。 孩子你要懂得。它会救你,并非因为:奴才们的那种奴性。 而是因为,它喜欢你。 你若是要将个绝好的工具使得得心应手,必须清楚这一点,并利用这一点! 罗丽莎转向尼尔大怒道:你喜欢本公主?那么,你能恢复妖身的事,怎么可能瞒着本公主! 接着,她又转向自己父亲:您就一味只顾帮它讲话。却不想想女儿:女儿对它这么好!它呢?却分明,从没有信任过女儿这个主人! 先皇帝,见天真的女儿没有懂自己的意思,暗自头痛。 他继续道:它只不过区区一个妖奴罢了。如果你非要杀了他也不是不可! 只是:它可是身为妖族王室,拥有非凡天赋!对你又是忠心! 这样的灵宠护身。既体面,又安全!还可以把那些妖族王室的尊严统统踩在脚下!多威风呢! 罗丽莎却不以为然:女儿不需要什么灵宠!诸国王室的王诸们,哪个没有绝好灵宠?但论实力,他们又有哪个超过女儿。 女儿没有灵宠一样打的过那些有灵宠的家伙们。 若女儿哪天需要灵宠,女儿抢他们的便是了! 可是女儿现在不想要灵宠! 她狠狠瞪了一眼苦苦哀求的尼尔,坚定的说道:女儿就是要吃马肉! 先皇见事已至此,这马妖怕是只有一死了。 虽然是有点可惜。但只要能让他宝贝女儿开心,就是好事。 但是,女儿现在还年幼,个性天真。看不清眼前事物的真正价值!收妖族王室为灵宠的机会极为难寻! 毕竟,妖族王室不只实力强大,还向来深居隐匿深林!不常来人界。若无缘者,纵有天大实力,都可以毕生无机会! 而且这个尼尔对女儿又如此忠诚!若留下,他将来必会是自己女儿的极好的工具与武器! 所以,为了防止女儿日后后悔,他就再说最后一句:罗丽莎,你确是父皇母后的骄傲! 人族所有国家的王诸中!凡是年龄与你相近的。论法力,确实都在你之下! 可是,这尼尔,虽是马妖族。却也亦是王诸! 他与你一样都只有十四岁!法力却越过了你!难道这样的妖奴,也没有资格当你的灵宠吗? 罗丽莎闻言,直接气笑了:哈哈哈父王,您明知,本公主与他未曾比试过!您是如何断定他的“法力胜过”本公主呢? 难道您是只瞧着,是尼尔独力打的那贱狮子,本公主自己一个人先回来的这事么? 还有,本公主与那些贱狮也并无对打! 所以您会不会也觉得是因为本公主打不过它们呢?呵呵! 先皇此时心中只是觉得女儿向来心高气傲,不会承认自己技不如人。 虽然女儿真正的实力他自己也并不是太清楚的! 但总之:这马妖,既然女儿如此想吃,还是杀掉吧! 于是便命人;将此马妖拖下去,立刻处死!并将此马之肉做成美食,速速给公主端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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