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性也_Ch27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Ch27 (第1/2页)

    春天的雨水缠绵细密,只轻薄地润在地面上,悄无声息,很快便消失不见。

    叶凛和客户在酒桌上的应酬也到了尾声,包厢内算得上宾主尽欢,客户临时有事要先行离开,许永年跟在叶凛后面送客户出去大门口。

    他们谈生意也就花了一顿饭的时间,此时也不过才晚上八点左右。

    犹疑半晌,许永年想到刚才见到的情景,还是开口道,“老板,我刚才看见二少了。”

    包厢和大厅分处两个不同方位,许永年刚才去洗手间看见有个人似乎很熟悉才留心多看了两眼,叶二少颜值出色,他总不会认错的。

    “嗯?”叶凛惊讶道,“他也在这个饭店吗?我过去打个招呼吧。”

    许永年阻止他,“和二少在一起吃饭的是林家的小女儿,您可能不太方便过去。”

    林家做的是房地产生意,和叶家分属两个不同领域,叶子濯怎么可能会认识林家的人,更何况还是林家的女儿。

    叶凛觉得有些不对劲,拿出手机发了条信息给叶子濯问他现在在哪里,那边很快回复说在家里。

    “带我过去叶子濯那边。”

    很明显,他的弟弟在撒谎。

    他倒要看看叶子濯在搞什么鬼。

    这段时间他是有点问题的,偶尔走神发呆,问了也不说,问得多了就黏黏糊糊黏上来,用做爱来逃避。

    林家的小女儿似乎很喜欢他弟弟,一直含情脉脉撩他说话。

    餐桌上透明花瓶插了一株红艳艳的玫瑰,男俊女美,看起来是很有情调的烛光晚餐。

    叶凛来到他们面前的时候叶子濯明显被吓了一跳,谎话不过才几分钟就被拆穿,只好结结巴巴叫了一声哥,又对跟在后面的许永年打了声招呼,“许助。”

    林菀菀眼神亮了亮,“你是子濯的大哥吗?你好,我叫林菀菀。”

    他们的关系已经发展到可以亲亲密密叫名字的程度了,叶凛内心不禁泛起酸水,却仍是不失礼貌的点了点头,“叶凛。”

    “叶大哥你们也在这里吃饭吗?”林菀菀笑容甜甜的问,对后面的人挥了挥手,“许助你好啊。”

    林菀菀看起来没有那些富家小姐独有的骄纵,很活泼开朗的一个小女孩,当然如果她不是叶子濯的约会对象的话。

    “初次见面,林小姐是怎么认识家弟的?”

    叶子濯背脊都冒出冷汗,他看向叶凛,“哥,你先回去吧。”

    知道想要的信息他自然会回去的,叶凛施施然坐下来,他们坐的地方是卡座,刚好能坐四个人。

    “许助你也过来吧。”林菀菀往里面坐了坐,让出位置。

    许永年推了推眼镜,默念好想回家。

    老板的家务事关他什么事,如今却不好开口溜走,太失策了。

    林菀菀开口,“我和子濯今天也是第一次见呢,哎呀大哥你懂的,出来吃个饭相个亲什么的。”

    叶凛看了他一眼,他怎么不知道叶子濯要相亲这回事。

    叶子濯才大三,相个鬼的亲。

    但是看林菀菀这个样子,似乎这两人还没看对眼,倒是对旁边的许永年有些兴趣的样子。

    叶凛给了个眼色过去,许永年只能苦巴巴应付林菀菀。

    “林小姐这么年轻就要相亲了吗?”

    林菀菀似是有些不好意思,抿唇一笑,“听说对象挺好看的,我就来见一面嘛,反正见谁不是见呢,不过子濯弟弟确实挺好看的。”

    站在纯欣赏的角度去看,叶子濯确实是赏心悦目,若是作为结婚的对象,林菀菀并不是非要选择叶家不可。

    作为下面的小女儿,她的终身大事并不是她可以个人选择的事情,这种事情她很早就了解了。

    叶子濯尴尬一笑,也说了几句赞美林菀菀的话,叶凛虽然笑着,但是他们二人之间的氛围似是有些压抑,叶子濯提着一颗心怕他问出些奇怪的问题,他的哥哥过来之后这顿饭不太能吃下去了。

    他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见叶凛,他的哥哥似乎生气了,却没表现出来,依然是一副温和有礼的样子。

    有些话在餐桌上不能问,见时间过得差不多,叶凛便提议散伙回家,许永年开车载林菀菀回去,叶子濯自然是跟在他后头。

    “为什么相亲这种事不和我说?”

    “……没有必要。”

    没有必要说还是没有必要和他说?叶凛难得对他感到些怨言,“谁叫你去的?爸还是妈?”

    叶子濯坐在副驾上,绞了绞手指,积存心底很久的话终于说出口,“叶凛,我们先分开一段时间吧。”

    他垂着脑袋,声音很低,视线盯着自己的指甲盖,说出的话在密闭的车内空间却震耳发聩。

    从以前开始就是这样,叶子濯做错了事总是不和他哥对上视线。

    叶凛难以置信,他们早上的时候还睡在一起有说有笑,叶子濯现在却突然提出要分开,这让他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

    “不可能。”叶凛咬牙切齿,“你看上林家小姐了?人家没看上你,她跟着许永年走了。”

    “不是这个原因。”叶子濯也知道自己说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