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竞天择_四十 隐形的胜出者[A]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四十 隐形的胜出者[A] (第1/2页)

    红组前一天,阴天。

    颜择泰试图抢救能吃的物资,他没有怪力可以推倒主栋,把压在地下室的一楼搬出来。

    早上第一组回到山庄,何竞自动地走去颜择泰身边,没等他开口,颜择泰去摸着他的后脑勺看肿包,一切发生的那么地自然。

    温煦培要把珠子拿出来,按照地上文字的指示,放在指定的地方,可是左捞右翻,珠子在口袋里不见了?

    听到一旁有敲打的声音,李佳玉不知何时出现,木着脸,拿着榔头对着石头敲打。

    铿铿声让温煦培不以为意,直到看清楚李佳玉在敲打的东西,飞溅出红色的碎片,他又惊又怒走向她:"你在干嘛?"

    李佳玉敲碎的正是他们红组的珠子。

    温煦培把她推到一旁,慌张的蹲下去捡起那些红色的碎块,碎片沾到了一些泥沙,这一些是原本能换回马欣一条命的筹码,没了……

    从后头回来的吴秉宣与池筱敏看到这一幕愕然,怎么会这样?

    另一边颜择泰与何竞发现异状才走过去查看。

    吴秉宣:"白忙一场……"

    李佳玉:"抱歉,我被分配的测验是,只要有人带着珠子最先回来,破坏他们的珠子,我就得胜了,这一局我赢了。"

    抛下榔头,李佳玉摊手,悠悠地回去二栋。

    居然还有隐藏任务?何竞正在思考这其中的症结点。

    另一组也归队了,邓诗一个人拐着腿走路,她全身是血,衣服破烂不堪,面无血色,布满泪痕,手里揣着绿色的珠子。

    走到终点,她也不知道要不要把珠子投放下去,颓丧地跪坐在地上。

    放进去,绿组只剩她一个人活着出岛,姜可宗给她的暴力伤害的并不会消失。

    只要邓诗把珠子放下去,那她们就是第一组能实现愿望的组别,温煦培赶紧从地上爬起来,他冲到邓诗旁边跪求,"邓诗,拜托你不要把珠子投下去,好不好?"

    "你们不是已经完成了吗?"她一眼看过去,红组的人都在,还有颜择泰。

    天快亮了,东方沿边正泛起鱼白肚,她很疲累,想结束所有一切,包括她自己。

    温煦培崩溃的摇头,"我们的珠子被破坏了……"

    喔,所以她现在放进去,还附加实现一个愿望的资格啊……邓诗笑得很凄楚,在温煦培面前把珠子丢进去。

    "抱歉了……温学长。"

    "不不……不可以!"他要阻止却被绿色的光弹开。

    温煦培跪在地上痛哭失声,何竞从没见过温煦培崩溃无力,颜择泰跟吴秉宣走过去,先把他打昏,拖回去四栋放置再说。

    池筱敏前去扶起虚弱的邓诗,"你受伤了吗?其他人呢?沛哥呢?"

    邓诗摇头,可是池筱敏看她裤档上的血迹,"你要不要给颜神看过?"

    邓诗的头摇得更猛烈,"我想洗澡……你可以扶我走路吗?"

    "你们有需要帮忙吗?"何竞靠前关心。

    主栋崩塌,他们改往二栋,扶着邓诗去一楼浴池那边清洗,她身上若有伤口使用冷水冲洗比较不痛,池筱敏回去三栋204号房,取她的衣物回来。

    "我一个人待在这里没关系吗?"何竞问。

    淋浴间仅隔着一片浴帘,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太好吧?

    "你不是跟颜神在一起了吗?"

    "啊?"

    "你们不是一对?"

    "等等……你为什么会知道?"

    "太明显了,很多人都看出来了。"

    何竞不想说话了,陷入不必要的纠结,原来他们表现的很明显?有吗?还好吧?

    池筱敏回来告诉邓诗,衣服摆放的位置,他们则在隔壁交谊厅里等她出现。

    何竞想知道绿组全军覆没的情况,颜择泰悄然出现,要何竞先回去休息,也要她们先回主栋休息,言雯沛不在,她们在危楼不敢久待,没办法都只好先往四栋里挤。

    走的时候何竞刻意跟颜择泰隔了一步的距离,却被颜择泰拉着十指交扣放不掉,邓诗见状在后头偷笑,何竞皮薄又难为情,整个人脸都红了。

    温煦培被丢在沙发上还没醒来,颜择泰让她们去睡中间的房间,他准备一些易消化的土豆泥放在桌上,先稍做休息,等会儿醒来再说。

    没逃过她们两人想窥知后续的眼神,何竞没办法借机溜回自己的房间,众目睽睽下被颜择泰推着走进自己的房间里。

    他一个人闲在山庄,只能当后勤支持,可不能连何竞的安危都顾不好,让他枕在身上进行哄睡,何竞一嗅到熟悉的香味,安心的进入小憩。

    温煦培醒来,想起经过,失魂落魄的坐在沙发上,里头的颜择泰察觉到,小心翼翼放下何竞,下床开门。

    关上门,他走过去,压低声音道,"休息够了去把自己整顿整顿。"

    "择泰……我已经无所谓了……"失去马欣,失去挚爱,他也没有活着离岛的意思了。

    "无所谓?又不是死了,给你的枪是假的吗?你不会去把重要的人抢回来吗?"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