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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7 (第1/2页)
历练的好武艺,一把大刀舞得虎虎生威。 夏琛想了想,掏了把糯米撒出去,白色的米粒落在僵尸身上,发出轻微的响声,僵尸嘶嚎一声,但并没有往后退。 “糟了,糯米的作用也减弱了。”又一个坏消息,糯米本是他们的一大杀器,有夏琛的无限量供应,大家都习惯了边打边撒糯米。可是现在,糯米虽然依旧能对僵尸造成伤害,但是已经不那么厉害了,僵尸也不害怕了。 夏琛有心把现有的手段都实验一遍,可惜他的太阳花只有两张舍不得浪费,他犹豫片刻,拿了一颗轰天雷,让南哥儿低下头,用力将轰天雷扔了出去。 外面都是僵尸,闭眼扔也不怕扔不准,两秒钟后,僵尸堆里发出一声巨响,飞出零散的几块僵尸残肢,轰天雷落下的地方,硬生生炸出一圈空洞,足有十来只僵尸被炸成僵尸块,一旁的其他僵尸也被波及,或多或少的都受了伤。 “好厉害......”南哥儿眼都直了,手上杀僵尸的动作不敢停,眼睛控制不住的往那处看。 其他人也被镇住了,他们见过夏琛用轰天雷炸那个大南瓜,但是当时是在大南瓜嘴里炸开的,只看见被炸得很惨,具体爆炸状态他们都没看见,比不上此时亲眼目睹僵尸被炸飞来得震撼。 孙黑虎等人更不用提,都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夏琛,本来他们都以为,夏琛一行人里,估计只有南哥儿折柳和温束是能打的。南哥儿是因为聊天的时候兴起跟他们扳过手腕,谁都没赢他,折柳随身带着剑,行动间也能看出是个练家子,温束虽然脸白得像个病秧子,但是气场强,看着就像个惹不起的。 至于剩下的,针娘母女不用提,女人小孩天然容易让人看轻,冯砚山一身肥膘还没完全变成肌肉,忘尘是个和尚,就算有金刚怒目,也没几个人见识过,而且他那张脸,实在让人无法想象他杀僵尸的样子。 夏琛更是个富家公子模样,他自己不清楚,但是一些小习惯却让生活在底层的山匪们感觉到他一定生活在养尊处优的环境里,冯砚山一口一个“夏少”更是佐证了他们的猜测,这样的小公子哪个是能打的。 他还抱着本书不撒手,别个拿刀拿剑拿枪,他难不成用书砸僵尸? 万万没想到,他们看轻的小公子,冷不丁就让书飘起来了,他们还没反应过来,一通完全看不懂的操作,小公子手上多了个黑球,扔出去就炸死了一圈僵尸。 “天老爷呀,这是什么宝贝......”孙黑虎的兄弟们,看着夏琛的眼神好像在看神仙。 “小叔,太帅了!再来一个啊!”南哥儿兴奋极了,看僵尸一倒一片,可比一只只慢慢砍爽多了。 夏琛自己也没想到轰天雷这么厉害,可惜他一共只复制出两张六颗,炸死大嘴用了两颗,刚才用了一颗,现在只剩三颗了。 这么好用的武器,当然要用在紧急关头,于是夏琛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南哥儿,让他努力砍僵尸。 温束闲的无聊,拿着长.枪见缝插针戳僵尸,他眼准手快,既不会妨碍到前面战斗的人,还一戳一个准,角度刁钻狠辣,枪尖在僵尸胸口转动抽出,便是一个血洞,前后不到三秒,就能干掉一只僵尸,效率极高。 等南哥儿和孙黑虎累了,就换上其他人,针娘和冯砚山也主动出战,他们记得夏琛的话,这乱世,不努力提升自己,迟早会被僵尸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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