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途末路_范见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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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见篇 (第2/2页)

话号码,可我没有,我就把家里座机号给他们了…”

    “话说,你多大了?”他问。

    “十五,高一了。”

    他抬手把我的头往下使劲揉按,笑嘻嘻地说:“我十八,叫哥哈哈哈…”

    “吃屎去吧你…”我拍开他的手,抬脚试图让他断子绝孙…他双手抵住我的膝盖说:“

    这可不行,你小侄子还没出生呢就被你扼杀在摇篮里了。”

    之后我经常梦见陈礼,每周三四次左右…我把在新城市的乐事苦事都告诉他,他是我忠实的听众,哪怕我演奏着最难听的乐曲。

    逐渐的熟络起来,这样的梦做了一年…陈礼没有过多的描述自己的故事,但我发现他非常的向往城市,我不明白为什么,忙碌、一尘不变的生活,每个人都是欲望满身的魔鬼。

    他说:“有些东西珍贵就珍贵在你没有吧…”神情充满无奈还有种不知道如何描述的情绪。

    我伸了个腰:“班里有个同学买个几千的球鞋,顶端的游戏机,我不羡慕,我也不喜欢。”不过是那些蠕虫用来抬高身价的资本罢了,人的自身价值从来不需要用那些玩意来证明。

    “噗哈哈哈…”他笑了,我喜欢他的笑容,不是那种虚与委蛇、笑里藏刀,是可以点亮整个夜空的万家灯火。

    “既然想去那就去嘛…”我拍拍他的肩膀。

    又是那种我不喜欢的神态,悲伤跟忧愁混到一起,眉头微簇 “我不知道能不能去…以后…也不一定…”他抬头看着湛蓝的天空,眼睛跟天空一样清澈。

    “你有想去的地方吗?我替你去看,然后把你想知道的告诉你。”我不想看他忧伤的表情,要是我的承诺可以减轻他的一丝哀愁,我也愿意。这是他聆听的回报,是他让我感到喜悦的报酬,或者是一种喜欢。

    独特的喜欢,是希望他每时每刻在我身旁,是可以烽火戏诸侯来换取他的笑颜,如果他喜欢这座城市,我可以一直待在这里,哪怕对这里充满厌恶与鄙弃。

    这种喜欢是爱吗?我不知道,我十六岁,庄重的喜欢都说不出口。

    他站起身,苦笑着说:“…”

    我听不清,他说了好多话,或者说,不是听不清,是梦醒了不记得了。

    是什么?下次梦见他时再问问吧,不对,不只是问这个,还有更重要的话没问…

    每晚充满期望的入睡,早晨失望的醒来。

    在这地狱中,我替他去感受这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世界。原来雷雨过后也是可以看到彩虹的,没有田间的青蛙和泥土的芳香但是每个人都在不畏幸苦的奔波,为活着拼尽全力。

    尽管我依旧有很多无法理解无法接受的人与事。

    我把故事与感想一条一条写下,怕忘记了,每晚入睡前翻一翻告诉自己今晚一定能梦见陈礼,抱着这样的幻想去融入这个城市。

    我再也没有梦见过他

    我短暂而又热烈的初恋就这样结束了。

    (文梗来自江涩!感谢太太!太喜欢了!)

    by fear(232470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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