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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仙美菊不去肏,馋上一个挥镰刀农民的屁屁 (第2/2页)
长刺儿的膝盖,他不能坐。 当众人看到这犟牛还是摇头的时候,简直快要气得抓狂了。对于那些光着屁股的小倌儿来说,如果世子肯垂青他们的屁眼,他们能快乐地把那一盘子银山都吞进后面去! 眼见着世子的脸色就要变天了,刘尚书的官位就要不保,自个儿男-妓馆的屋顶也要跟着塌!老鸨急中生智,对着打手们大喊了一声:“来人!把他的鸡给我剁了,蒸黄米饭!” “嘹官儿——!不要啊——!”一声凄厉高吼,振破了所有人的耳膜,“我坐!我坐!就是阎王爷的砧板儿我也坐!求求你们不要杀我的嘹官儿!” ???刚刚还宁死不起,怎么这么容易就就范了?到底是为什么捏?别急,让我们先把故事倒回三天前。 从哪里说起呢?不如就从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孟浩然的那首诗说起吧。“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请做理解题:如果要请老朋友来你开的农家乐作客,必备的食物应该是什么呢?A.米酒,B.菊花酒,C.沙县小吃,D.黄焖鸡米饭。 傻瓜也知道,这道题的选项,虽然以极具迷惑力的方式,从短到长依次排成了列,可是本题的题眼,已经明晃晃地出现在了题目中了啊!“鸡黍”,鸡就是荤菜,黍则泛指谷物,这道送分题还做错的同学,回去把孟浩然的棺材板盖住。 综上所述,“故人庄”男-妓馆的主打食品,就是退休御厨秘制的黄焖鸡米饭,鸡肉金黄,米糯喷香,口感鲜嫩有嚼劲,透味浓郁不油腻,简直是饭中极品,鸡死得最神圣的墓场。鸡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或变成一锅色香味美的黄焖鸡米饭,永垂不朽于人类的肚肠。 可是张三却不明白这个道理,可能是他对自家的鸡仔太有感情。 从小到大,张三都有一个梦想,那就是登上“京城达人秀”的舞台,为听众唱上一段戏。可学戏要有学戏的本钱,他长得粗犷演不了旦角,胳膊腿硬打不了弯曲,武生又要从小练起,交不起拜师钱的他,只有面朝黄土锄大地的命。 每次他与爹娘邻居奢谈梦想,回应他的都只有不屑的嘲笑。可他至今仍把梦想深藏在心底,全是因为他有一个唯一的戏迷。 没错,就是他的鸡。他给它取名叫“嘹官儿”,嘹亮的嘹。初晨时分,只要它一开嗓,全村的人都爬起来听——这是张三可望而不可得的关注。 有一天早晨,他在喂鸡,偶尔学着嘹官儿的样,也开嗓唱了一句。没想到嘹官儿一下就精神了,鸡冠抖擞,昂起了鸡头听得专注。张三受到了莫大的鼓舞,从此天不亮就爬起来,一个人躲在鸡窝边唱戏。嘹官儿就是他的听众,嘹官儿就是他逐梦路上的陪伴——可是现在,有人要宰了他的嘹官儿剁成鸡排! 是他母亲下的手。烹制黄焖鸡的要义,就是以最新鲜肥美的鸡腿肉为材。张三家离“故人庄”很近,嘹官儿被母亲随手卖给了男-妓馆,一刻都不曾犹豫——这是名副其实,真“他娘”的要了他的命! 张三十万火急地赶来,幸好嘹官儿的脖子还没断。可娘亲已经收了卖鸡的钱,说什么也不肯加倍吐还回来。他只好顶替嘹官儿在这里打工,偿还卖鸡的债,在他还清债务之前,嘹官儿作为人质——啊不是、是“鸡质”,被暂且扣留在男馆鸡舍,以防张三逃跑抵赖。 于是乎,张三含着泪,一屁股坐到了世子腿上“受刑”。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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