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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年轻人 (第1/3页)
时间临近中午,早早启程的约翰已经快要到达里格斯站了。 双方再离开恶魔岭之后就分开了,临行之前弗兰克给了约翰五百美金,约翰觉得可能给多了,十几个枪手瓜分,还有那些装枪手的平民,但弗兰克要给,约翰也不好多说什么。 约翰的马车上多了一个人,就是米奇帮的莱恩,他是唯一没有被封住嘴吧的家伙,而且因为是第一天他精力还不错,不时的询问约翰要定他多少罪。 而其他被饿了几天家伙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警长大人,我真的没有做过太多的坏事,求你不要把我拉回黑水镇审判。”从进入囚车起这家伙就一直唠叨自己做亡命徒只是迫不得已。 “你多大了?”约翰叼着烟头也不回的询问。 “26,我加入帮派只有短短的一年多,我最多只是抢枪钱偷点东西,我还没有杀过人。”莱恩再后面说到。 “你肯定看过其他人杀人吧,驾~”约翰继续赶着马车。 “这个,我没办法阻止。”莱恩犹豫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的回答。 “那不就是了,你也是帮凶,但我答应过不杀你,所以我不打算以杀人抢劫罪把你判处绞刑,但关你几年很正常,希望你再监狱里好好改造,出来之后你能从新做人,驾~!” 约翰说完就驾驶着马车赶往黑水镇,再下午三点到达格利斯站的时候约翰找了个路人帮忙买了一些食物,然后就离开了。这里人太多,如果停下在这里过夜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一路无事,越过蒙大拿河上游就来到了黑水镇地界,时间是晚上9点在高处约翰已经看见了黑水镇的样貌。 外出的二十来天,还真让约翰有点想念黑水镇旅店舒适的房间里了,而二月份已经过去了时间也来到了三月初。 约翰找了个合适的位置搭建起营地帐篷,其间莱恩一直想下来帮忙,但约翰拒绝他的好意,让他好好呆在笼子里更好。 在黑水镇的郊外晚上基本没人,但随时都会有野兽。 比如现在,约翰可能被一只野兽盯上了。 约翰正在架子上烤着一整条牛腿,打算犒劳犒劳一下自己,突然约翰的几匹马不安的扭动低声嘶叫起来。 虽然不知是什么东西,但约翰还算决定先解决这个麻烦,他可不想自己在睡着的时候被咬断脖子。 于是约翰把牛腿固定住然后安抚了一下有点恐慌的马,接着掏出配枪拿上油灯朝着他所感应的方向前去。 黑夜对于普通人可能会有较大的影响,但对约翰的影响要小一些,约翰的视力似乎也得到了一定强化,在黑暗中他能隐约看见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他所感应到的危险就在这个方向,这里树木和杂草丛生,约翰确定有东西,但不确定是什么。 就在约翰谨慎的看着前方的动向的时候,侧面一堆不起眼的草丛中突然有东西跳出来扑向了约翰。 来不及抬枪约翰就被扑到在地,手枪和油灯掉到了一边,利爪轻易刺入了约翰的手臂,疼痛感让约翰肾上腺素上升,之后这个大家伙张着血盆大口就要咬向约翰的脖子。 约翰连忙用手臂抵在它的粗壮的脖子上,然后奋力挣扎,试图挣脱它的掌控。 接着约翰左手摸向了大腿上的匕首,但还来不及抽出。 ‘咻~’ 一支从黑暗中射出的箭精准的刺入了这家伙的脖子,这大家伙摇晃了俩下后就倒在了约翰的身上,接着约翰推开了身上的尸体。而后抬眼朝着箭支的方向望去。 借着火光一位身材粗壮的人从树林中走出,他长着一副很像亚洲人的面孔,他带着一张猎弓,穿着一身兽皮衣服,腰间还插着一柄战斧,约翰注意到他的裤子是粗布料。 “谢谢。”约翰爬了朝着这位暗中出手的猎人道谢。 “你还好吧?”那人出声问道。 “还好,我叫约翰,你呢?”约翰直接捡起手枪插入枪套和油灯直接站了起来。 “雅克达。”那人看上并不老,估计也就二十六七岁,他是个标准的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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