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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冲突(有一点恋足、恋袜的描写,不喜慎入) (第2/3页)
喜欢高风的腿。大腿按照审美的角度来说,或许有点太壮硕了,但用起来是真的舒服,鸡巴插进腿缝都得费点儿力气,几乎有点操穴的感觉。小腿也有肌肉,紧实有力,但腿型修长,或许因为身体上多着一套女性的器官,腿毛稀疏,皮肤光滑,摸起来非常舒服。方鹏在做爱的时候,总忍不住去舔那因为激动鼓胀起来的小腿肚子,甚至经常忍不住去咬。 其实,方鹏还更喜欢高风的脚。去年刚来的时候,高风还很白。第一天爬山下来,大家脚上都起了血泡,晚上就着煤油灯挑的时候,他一眼就看到了高风那双白得晃眼的脚,男根几乎当场就勃起了。直到奶油色变成了巧克力色,依然忍不住那股子邪恶的悸动。每次做那种事儿的时候,一看到高风被肏得脚趾都忍不住蜷缩起来,他就生出一股想要去亲吻、吮吸,甚至撕咬的欲望。但这样的癖好实在有点太过惊世骇俗,他每次都不得不硬生生克制,只退而求其次地去舔高风的小腿,去啃高风骨节突出的脚踝,用手去挠高风因为劳作粗糙了很多的脚板,用勃起的鸡巴头去顶那中间柔嫩的脚心。甚至有一次,他一不小心直接把精水喷在了高风的双脚脚心。其他人的嘲笑他释放得太过轻易,他却只专注而狂热地把那些浑浊的液体又一点一点地抹匀进高风的脚趾缝里,心里头的满足感丝毫不亚于把东西射进高风的身体最深处。 方鹏知道,自己在性交方面的喜好实在不怎么正常。诚然,如果是正常人看来,围着高风这具特殊的身体如此饥渴的这些人大概都有点毛病,但他或许依然是其中最不正常的一个。得亏是高公子把自己献了出来,给了他畸形的欲望一个宣泄的客体,让他那些见不得人的念头有一个发泄的出口,不然他总怀疑自己哪天憋不住了,也会成为枪决布告上的一份子。 他其实还想给高风买旗袍和高跟鞋。高风虽然长得一点儿也不像女人,但方鹏总是忍不住幻想他穿上掐腰裹身的高叉旗袍,别别扭扭地踩着高跟鞋走来走去,被玻璃丝袜紧紧包裹的丰满双腿在摇曳中间或的一撇,最后停在方鹏的眼前,弯下腰脱了鞋,用被丝袜包裹住的脚蹬他的脸,踩他的嘴、鼻子、眼睛、耳朵,然后被他一把攒住脚踝,把两只脚并在一块儿,用脸深深地埋进去—— “你在干什么!” 方鹏陡然从幻想中惊醒过来,才发现自己跪趴在被褥上,把脸埋进了高风遗留的两只袜子里。他不慌不忙地回过头,发现站在外头的是那个老来找高风的孙一恒,不动声色地推了推眼镜,一点儿没有羞愧和尴尬的意思。 “一恒同志,你怎么来了。同志们都起来了?怎么不去寨子里逛逛,看买点什么。对了,高风呢?你不去下面招呼他吗?” “那个叫梅莫的带他换衣服去了。你们昨晚上做了什么?” 孙一恒脸色难看地走进堂屋,都是男人,自然明白屋里头的味道是什么。嫉妒和怒火冲昏了他的头,不由自主就问出了口。 见他问得这么直接,方鹏也懒得掩饰什么。他把袜子塞进兜里,摊开手。 “一恒同志,非要我说得那么明白吗?” 虽然昨晚上搞高风的是楚汝成,不过他也无所谓认了这笔。反正他的确干过高风,而且想继续干,干脆坦白承认。一个小小的孙一恒,根本掀不起什么风浪。 “卑鄙!你们故意灌他酒的,是不是!?” “是又怎么样?孙一恒,你想怎么着?告发我们乱搞男女、哦不、男男关系?你管得着吗?” 方鹏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转身抖起被子。 忽然,一阵劲风从背后袭来,方鹏猝不及防,背上挨了重重地一下。他闷哼一声,积蓄了一晚上的怒气都在这一刻爆发出来,脸上青筋暴起,转身对着孙一恒就是一巴掌,直把他扇得几乎歪倒,又上前一步,拎起孙一恒的领子,左右开弓,一连甩了十几个耳光。 “怎么,想当英雄给那婊子出气啊?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货色。毛都没长齐的小鸡仔,也想学人家救风尘?我告诉你,老子早就把高风这破鞋给日透了。别以为你那点儿心思我看不出来,你不也想肏高风吗?天天巴巴地围着他屁股转。我告诉你,老老实实地闭上你的狗嘴,老子心情好了,说不定以后哪天操他的时候就让你进来在边上看着,赏你的狗嘴去常常他的屄水过把瘾。” “呸,你个人面兽心的王八蛋,我不许你污蔑高风!” 孙一恒一口啐在方鹏脸上,唾沫上还带着血丝儿。他嘴巴里腥甜腥甜的,明显得感觉到有颗牙被打松了,脸也肿得生疼,但眼睛依然不依不饶地怒瞪着方鹏,只觉得天底下没有比他更可恶的人了。 方鹏抹了一把脸,暴戾之色更胜,不怒反笑,原本斯文的一张脸扭曲得厉害。他一脚把孙一恒踹翻在地,紧接着又一脚踢在他肚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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