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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酒醉的蝴蝶 (第2/5页)
今醒着结结实实搂在怀里,他才体会出韩临比当年胖了一些,尤其是屁股和大腿,多了不少肉。几年前韩临身上不挂肉,抱在怀里骨头硬得硌人,如今倒趁手很多。 “准备留几天?” “你们家那些老古董发现我之前?” 一提起他们,挽明月难免想起以后多受他们的钳制,就没好气:“顾忌他们干什么。” 韩临背对着他笑了笑,不动声色地向床外沿那侧挪了挪。 他这动作突然点醒了挽明月。挽明月顿时尴尬得再没法往下聊。 男人晨醒常会尴尬,挽明月精力旺,差不多已经习惯了晨勃这事。以至于这天他把这事给忘了,方才那个姿势,他身下那物什硬硬抵在韩临腿根,怪不得下意识里念起他屁股长了肉的好。 想着,挽明月默默收回搭在韩临腰上的手,两人就这么沉默着。 倒是韩临挑破寂静,坐起来伸懒腰:“唠叨听多也烦。你多嫌麻烦。” 挽明月叫他再躺会儿,反正不是在暗雨楼,韩临摆摆手。 “怎么?”挽明月撑头看着他,问:“我心跳得太快了?” 脱衣的手解错了结,韩临笑着松结:“别闹。” 挽明月看他解了半天,汗都要掉下来,趋过身去,头枕在他腿上为他去解。 松开后,挽明月依旧枕在他大腿上,眯上眼并不准备离开,甚至伸手沿小腿往下游,轻轻握住了韩临的脚掌。 韩临以为他要挠自己痒,忙往里缩,但给挽明月突然握紧,一时抽不出来。韩临慌不择路,抓了一束挽明月的头发,便要威胁他松开自己的脚。 韩临小腿长跟腱高,肌肉很结实,沿足腕滑下去,就满满握了一掌,因为不常见光,韩临的脚捂得白净,脚面浮着筋和骨,脚后跟圆畅,脚底却粗糙。 论观赏性,远比不上女人的裸足,可挽明月就是记着,觉得很有意思。这可是运足力能踢碎石狮子的脚,也是很脆弱从树上跌下来就会扭到骨头的脚,也是在水里荡来荡去很有韧性的脚。 挽明月低声道:“我不闹。” 韩临将信将疑的,又见他偏了脸,眼睛直勾勾盯住自己的脚,以为是他嫌弃自己,忙说:“我特意到溪涧里洗了脚,没有弄脏你的床。” 挽明月动了动眉毛,眼珠回过来瞧了韩临一眼,意味深长的笑说:“你弄脏也没关系。” 弄脏最好。 韩临轻轻扯了一下挽明月的头发,警告他不要乱讲话。 挽明月立马叫了好几声痛,叫得凄厉,好像韩临剜了他几根骨头。 他方睡起,披头散发的,头发柔顺地自韩临大腿下泄,起伏仿似夜色的瀑布。模样分明很沉静,却非做出这样一副不要脸的傻气样,头发在韩临大腿上晃来晃去,隔着裤料也能察觉出柔滑的触感。 韩临随手拾了一绺腿上的头发,垂眼细瞧,说:“你头发长得挺不错。” “韩副楼主眼神真好。”挽明月半掀眼皮:“都认识十年了。” 挽明月的头发,浓黑柔亮,放在最美的女子身上,也是难得的一头青丝。十多年前他就知道,养得用了些心,成年后头发全挽起的次数也很少,往往都披留着半数。 韩临笑了两声问:“你今天没事做?” “都不要紧,一个上午就能解决。” 挽明月枕着大腿,张眼看他裸露的上半身。韩临身上没几处好皮,错综复杂的伤里,有一道半指长的疤在左腹,较之别处,色是一看便知折腾很久的浓褐。两年前挽明月为它焦头烂额,他记得它的形状,记得它皮开肉绽迟迟不弥合,记得他亲手缝合时工整的针脚。 那针脚如今好像注解,清晰了挽明月渐渐模糊的记忆。 挽明月第一次见它愈合了的样子。指肚覆上去,能触到不平的起伏。他望着那处,眼中晦暗不明。 挽明月敛住眼,自他腿上起来,发问:“你身上的伤,怎么会比两年前多了这么多。” “没事。濒死的人难缠,有时候不留意。”韩临不大在意,赤裸着上半身下床,把窗推开一道缝,眼望着崖下的滚滚江水:“你住这里冬天多冷啊。” “搬来两年,我在这屋都没住满两个月。”挽明月也下床穿衣,出门让撤一半的侍卫,又吩咐早饭送过来,多送些。 之后他便坐到镜前梳理头发,韩临只穿亵衣坐在床上看话本,他的衣裳都湿透了,零零散散晾在挽明月屋里,那身亵衣都是从挽明月衣柜里翻出来的。倒不见外。 挽明月高韩临半头,他的衣裳韩临穿上去大了许多,袖口挽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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