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胎_11/Golden Week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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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Golden Week (第2/2页)

 这也是第一次,程欢对向崇盛所身处的优越环境,有了切实的认识。

    明明流着相似的血液,妈妈就得在灯下摸着黑缝纫衣服,以赚取那点微薄的薪资,而他每天都省吃俭用,一台破烂的二手手机也当个宝贝似的用了好几年。

    原来只要在生日时妈妈在长寿面里打两个蛋就是程欢一年里最大的幸福,现在随时随地都能吃到鸡蛋了,向婉却说鸡蛋胆固醇太高,牛油果的脂肪更优质。

    为什么他和妈妈就得过颠沛流离的生活,而向崇盛和向婉就能做人上人?

    程欢一脚踏在沙滩上,柔软的金色沙子很快就顺着他的脚底板陷了一个脚印洞,前方是一片蔚蓝的大海,从未被工业污染过的小海岛上的蓝天白云都比城市里鲜明。

    这是程欢第一次在现实里见到大海,柳县最大的水域还属县政府修得水坝,每年都会有几个人偷偷游泳在里面被淹死。

    “WooHoo!”詹浩晨奔跑在沙滩上,边跑边脱衣服,在冲进大海的前一刻把脱下来的上衣往后一扔,雪白的海浪立刻冲湿了他的全身,他高呼,“太爽啦!”

    “等等我!”汪茗追了过去,快速脱着身上的衬衫,也准备下海。

    关平和叶思宇则从越野车的后备箱里取出烧烤架和食材调料,做着海边烧烤的事前准备。

    向崇盛站在程欢身后,他们被落在所有人的最后,大家各忙各的活,并没有注意到他们。他们就静静地站着,看着蓝天大海,海鸥飞鸣,浪花滚滚。

    忽然,程欢的手被向崇盛握在手心里,他诧异地抬起头,正对着向崇盛的平静的双眼,向崇盛轻轻笑了一下,又捏了捏程欢的手,与他的手指交叉着握紧。

    “喜欢海吗?”向崇盛的声音像是融进海风里,吹入程欢的耳朵里。

    “喜欢。”程欢诚实地点点头。

    大海,人类永远的故乡,它在地球的新陈代谢里起着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

    海是勇敢者的代名词,人类从文明发源的伊始就企图征服海洋,他们在海洋的表面上行驶,一点一点向外探索,像探索迷宫一般探索着整个世界。而深入海面之下,则孕育着另一套生态系统,海底深处有着地球变迁的历史,人类总是幻想着海洋里的传奇,渴望有一天能够一探究竟。

    虽然这是程欢第一次遇见大海,但他就已经为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而深深着迷。这座海岛还没有遭受人工干预,长在岛上的一切都是那么天然纯粹,是大自然之于人类的献礼,为人类在由海洋占据主导地位的的蓝色星球上提供了一方庇护。

    向崇盛勾起嘴角,心想着为了程欢这句喜欢被舅舅们骂一顿也算值了。

    “嗯,我也喜欢。”

    程欢被向崇盛明媚的笑晃了心神,嘴里无端地撒了个谎:“你脸上好像沾上了脏东西,我帮你吹一下。”

    向崇盛没有生疑,马上闭起眼睛,膝盖微屈,保持着微笑凑近了程欢。

    程欢的手覆上向崇盛的脸颊,向崇盛的五官很精致立体,英俊里掺杂点野性,眉毛很浓密,睫毛也很长,他的胡子刮得很干净,嘴巴周围看起来一点胡渣都没有。

    程欢踮起脚,蜻蜓点水般地贴上自己的唇。

    这是他们的初吻。

    只有一秒,不,或许只有半秒。

    程欢刚想移开,却被向崇盛紧紧地抱住了腰,他加深了这个吻。

    欲望回归了本能。

    向崇盛用舌头撬开程欢的齿关,程欢也半推半就地回应着。唾液交换在舌齿之间,他们缠绵地接吻,甜蜜的气息弥漫在以他们足底为起点的空气里。

    嘭,就像脑子里炸开了一束绚烂的烟花。

    “咦?队长和程欢呢?”叶思宇琢磨了半天,终于搭好了烧烤架,刚想叫向崇盛一起去海钓,回过头却没看到那两个人的身影。

    关平重重地关上后备箱的门,粗声粗气地回道:“指不定去哪儿逛了,别管他们了,咱们先去找汪茗和詹浩晨吧。”

    叶思宇眉头微蹙,盯着那两串深深浅浅的脚印沉思着。

    分明记得刚才队长还在这里的啊?

    巨大的灰黑色礁石上爬着拇指大的小螃蟹,程欢被向崇盛压在礁石后面,旁若无人地拥吻着。这种原始的表达爱意的方式被他们一遍又一遍的复现,程欢觉得自己都要呼吸不过来了,被亲得头昏脑胀的,而向崇盛每次只给他一小会儿换气的时间,然后又是紧紧地抱着他接吻。

    直到程欢的眼泪都因为缺氧而被逼了出来,向崇盛才恋恋不舍地放开程欢。他小心翼翼地揩去程欢眼角的泪水,怜惜地在眼角的黑痣上又落了几个吻。

    “小坏蛋,别再勾我了。”

    向崇盛揉了揉程欢的脑袋,语气里有些无奈。

    “我想好好珍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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