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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3 (第1/2页)
应。格拉迪斯家族的条件极为苛刻,只有在遇到心爱之人时,才会进入蜕变期,期间需要与其待在一起。完成蜕变的方法是......与爱人结契。在此期间,食用的其他血液都会成为催化剂。”看到这里,轩宇表情一顿。 他将书放下,抬手摸了下耳朵,难得有些无措。 岚蜷缩在地上,头发披散在地面,腿部被指甲划出几道伤口,那是为了保持清醒留下的。 意识逐渐模糊,恍恍惚惚间,她想起第一次知道蜕变期条件时的场景。 “只有遇到爱人才会迎来蜕变期?”当时的岚捧着书,只觉得搞笑:“那我大概永远都是这幅模样了,反正现在也很强大,完全能吊打那些人。” 说着,她随意将书扔到一边,坐在窗帘旁边翻开另外一本书。 命定伴侣什么的,实在太奇怪了,这种事情根本不能当真。 坐在窗帘后面,一边感受太阳的温度,一边翻看书籍,了解外面的世界。 这才是岚喜欢的生活。 直到那一天,名叫轩宇的人到来。 他站在自己面前,十分优雅地行了一个绅士礼:“小姐,吾名轩宇,从今天开始,就是你的管家了。” 血液十分诱人,哪怕隔着一段距离,岚也能闻到那种美妙的味道。 每个人的血液都不一样,带着个人特有的气息。 这人的血,很迷人......似乎还有太阳的暖意。 岚心里涌上莫名情绪,原本是想直接解雇这人,可触碰上对方的目光,她就那么改了口:“若是做得不好,就把你的血吸干。” 平常这么说,那些人都会露出恐惧神色。 岚手指微动,期待着这人反应。 “能将血献给小姐,是我的荣幸。”轩宇嘴角弯起个弧度,眉眼都带着笑意。 这是什么反应。 岚一个愣神的功夫,却发现这人上前一步,凑到自己面前。 他一手撑在椅子上,另一只手撩起颈间的头发,将那一块皮肤露出来。 从自己这个角度,能清晰感知到对方流动的血管。 那血液太诱人了,岚伸手抚上轩宇颈侧,在一根血管处摸索,指甲缓缓伸长。 比起将牙齿嵌入人类的皮肤,她更喜欢将血液倒进杯中,慢慢品尝。 “小姐,就这样进食,可以吗。”温和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让岚耳朵直发麻。 指尖皮肤很好,实在让人不敢相信,这是一位男人的皮肤。 颈间线条流畅,弧度十分完美。 岚不自觉动了动手指。 人类的温度,都是这样吗。 若是因为失血过多,让这种体温消失,未免太可惜了。 就因为这莫名其妙的理由,岚收回了手。“你先下去。” 轩宇站起身,语气无辜:“小姐不喜欢我的血吗?” 天知道她用了多大的耐心才收手,这人类竟然还在这里引诱人! 简直、简直可恶! 岚别过头,木着张脸:“不喜欢。” “那真是让人失落。”轩宇将领口重新合上:“我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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