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父_第十一章 跳梁小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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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跳梁小丑 (第1/2页)

    许海波心里的焦躁并没有随着时间地流逝而消失,反倒是越来越严重了,这些天做的面老被客人投诉是不是忘了放盐。

    他认为自己不能再继续坐以待毙下去了,哪怕平安是自己主动跟着别人走的呢,那他也是自己亲手养了十多年的儿子,哪有拱手送人的道理,最起码让他知道点消息吧。

    这样想着,他麻溜地伸手解了腰上的围裙,对店里的员工招呼道:“我有事要出去一趟,你们帮忙看着点啊。”

    匆忙拦了辆出租到警局,许海波和警察同志理了理来龙去脉。

    “就是说,你的小孩在和你吵架后,跟着别人走了对吧?”警察同志看着笔录询问道。

    许海波点了点头。

    “多大的小孩?”

    “十五岁。”

    “那挺大的了,叛逆期是吧。和别人走了有多久了?”

    “十八天了。”许海波是每天掰着手指头数着的,所以清楚地记得平安离开自己有多少天了。

    “啊?怎么现在才想起报案?”警察同志表情震惊地看着许海波,好像在无声地谴责他是个不负责任的爸爸。

    犹豫了半天,许海波才说:“带他走的,好像是他的亲生父亲。”

    “你才是那个拐孩子的?”警察同志用笔杆敲了敲桌面,目光严肃地盯着许海波。

    “不不不,我是他养父,养父。”许海波从随身携带地包里忙不迭地掏出一堆证明自己合法领养的证件推到警察同志面前。

    警察同志怀疑地拿起其中几本翻看起来,“许平安?这名字倒是有些眼熟。”

    当翻看到许平安的证件照时,警察同志好像想起了什么一样,转头对着身后的同事叫到:“小李,把前几天整理的档案拿过来!”

    随即扭回头对许海波道:“孩子长得漂亮,我看到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许海波嘿嘿地讪笑起来,不自然地薅了薅头发试图遮掩自己左半张脸,虽然根本遮不住。

    事实证明,警察同志的确没记错,档案显示上周是有个男人带着个叫平安的孩子来办迁移户口手续。

    资料表上面的照片确实是平安没错,可姓名那栏写着的“沈平安”三个字,像块无形的烙铁深深烙着了许海波的眼,他认得这个字迹,是平安亲手写的。

    臭小子,白眼狼,猪东西,我不给你拱,你就要换块儿地方种白菜是吗。

    许海波这些天心里反复交织着的各种复杂情绪在这刻全化作了一池子酸水不停地往外涌,他感到吃味得很。

    “我能起诉他不?”许海波指着监护人那一栏的沈俞山问道。

    “可以,但你说他是这孩子的亲生父亲,又是孩子自愿跟着走的,建议你们还是先联系一下,问清楚孩子的意见再做决定。”

    出了警局,许海波看着手机联系人里刚存的那个没备注名字的号码,牙齿都要咬裂了。

    这人渣,以前勾引自己老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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