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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 (第1/2页)
季秋黎把这个孩子紧紧抱在怀里,听他泣不成声地诉说,他从毁天灭地的暴怒到无可奈何的心碎。 夏织锦到他生命里那天十岁。 那时他二十岁,是所有人眼里年纪轻轻就高等学府毕业的神通,听说资助自己多年的恩人正在扩大产业的最难阶段,义无反顾地投身夏玉丝的企业报恩。 互联网行业在那时举步艰难,夏玉丝一个人把平台做到翘楚很是不容易,他需要季秋黎这样的高精尖网络人才,也需要一个绝对信任的人替她看住大本营,而她,要去更高层的地方谈判、扩张。 他知道夏玉丝是离婚带着孩子肚子打拼的伟大女性,知道她有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王子。 那会夏玉丝给他看手机照片,十岁的小男孩歪着头,笑的可爱阳光。她把手机贴在自己心口,对季秋黎说:“秋黎,这是我的心肝宝贝,我在外面无论多无坚不摧,回到我孩子的身边,我就想变成世界上最柔软的丝被。” 她说,她这辈子最骄傲的事,就是孕育了夏织锦,为了夏织锦,她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厉害的母亲,她会为他摘星星摘月亮,为他构建不二的城池。 照片上的小男孩眼睛睁的浑圆,笑起来眼角会弯出勾人的波浪。季秋黎把那张照片设成自己的手机桌面,他看着夏玉丝这样幸福的模样,忽然也生出了妄想。 他也想有一个,能豁出全部去爱的人。可以是他的孩子,他的长辈,他的伴侣,只要和他息息相关,只要一直做他人生全部的动力,他可以无所不能,可以抛下所有的恩恩怨怨。 季秋黎跟了夏玉丝一年,能力和忠诚度都毋庸置疑,夏玉丝就放他回北城,顺便照看自己年幼的儿子。 她太忙,常常不着家,小夏织锦乖乖地在大房子里过着寂寞的童年。 那年北城新城区改造,银杏大道就此诞生,季秋黎见到了夏织锦,陪他度过一年又一年金黄的秋天。 很多人嘲笑他是被夏玉丝利用的男保姆,说是什么总裁,其实就是帮她带孩子,被她包养。一个优秀俊美的青年和一个离婚寡居的女人,总有很多喧嚣于上的传闻,夏织锦在里面无足轻重。 但季秋黎从未在意过,他以后有的是时间和手段报复,一个都不会放过。但在此之前,他眼里只有夏织锦。 那个孩子,明明父母双亲健在,却这么孤独。 晚晚乖巧,漂亮,可爱。十岁的男孩子,对花花草草很感兴趣,和自己熟识以后,会抱着他的腿撒娇:“小叔叔,要吃鲜花饼。” 季秋黎常常想,如果他能有一个孩子,他一定会很爱他,给他美满幸福的家庭。不管什么原因,他都不会丢下他,这个孩子不用害怕,他人生的任何时刻,只要回头,自己永远在他身后。 然后,老天就把夏织锦给了他。 季秋黎对夏玉丝的感恩之情彻底变成无以为报。 这个女人在他孤苦的人生里拉了他一把,还用一个孩子,彻底粉碎了他同样孤独坚硬的心,起码让他学会了人模人样。 夏织锦是他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在季秋黎不懂亲情也不懂爱情、刚刚成年没多久的时候,他就用全部的柔软供养这个小男孩。 如果季秋黎是一把快要泯灭人性的刀,夏织锦就是保护他最后那一丝温良的刀鞘。这个世界上,除了夏玉丝,没有人比他更爱夏织锦。 季秋黎抱着夏织锦,把他的头按在自己的怀里,他红着眼的暴戾和狠决在夏织锦的哭声里慢慢褪去,最后只有疼惜。 “不哭了晚晚,不哭了,小叔叔在,你不会再受委屈了。” 夏织锦哭了很久才平静下来,季秋黎喂他吃了面条,又抱着他躺在一张床上,缓缓地拍着他的背哄他。 “晚晚,我想和你说一些事,你现在能理智地听吗?” 夏织锦抬头看到季秋黎长出胡渣的下巴,他点点头:“我能。” 他重重叹气:“我和你说过我有三件最后悔的事,其中一件,是那年你决定保留学籍不读书,我没有阻止。” 怀里的人僵了僵。 “那时我在国外,夏姐又溺爱你,回来的时候你手续都办完了。”他声音惆怅,“我当时很生气,还和夏姐吵了一架,那天回来,我本来是要把你绑去学校上学的。可是那时候你在玩乐器,开心的跟什么似的,我又心软了。我想,是啊,夏姐说得对,又不是不能养你一辈子,就算她老了,也还有我,反正我们都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这辈子这么短,开开心心没什么不好。” 夏织锦吸了一下鼻子,没有说话。 “可是我这四年,经常为我这个心软而后悔。特别是你认识简缇以后。”季秋黎把人抱起来一点,让夏织锦和他平视,“晚晚,读书不是为了混那个文凭,也不止是为了学知识,而是去小社会里浸淫长见识的。你从小不爱和人打交道,见过的人不多,如果你在大学校园里过四年,认识了人才百态,你不会这么轻易被一个毛头小子迷的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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