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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足恋 (第2/3页)
子,恨得蒋文乐抬起脚又是一脚。修长的脚掌踏在林凯东的脸上,轻轻踢了踢他的脑袋。 白皙的脚心比林凯东的脸蛋还要细嫩,鲜滑的触感好极了,爽得林凯东忍不住想吻一口。手指握着蒋文乐的足弓,嘴唇贴上去,吻得他一颤。 蒋文乐发现,自己好像也成了颜狗。因为但凡换一个人,就这副贱兮兮的样子,早就忍不住一拳挥过去了。 也就是看他这张小脸蛋生得漂亮了。 长得好看,还是很有用的。就算抱着别人的脚丫子亲,也不会被人家当做变态暴揍。 也许是亲够了,林凯东把它们放在膝头,手指时不时调戏一下脚心或是脚趾,痒得蒋文乐一阵一阵的颤,时不时还要哼唧一声。 一直玩到脖子酸了,才靠在沙发上,手里还不忘摸着。 蒋文乐是那种特别嫩的帅哥,长得嫩,皮肤也嫩。 这种滑嫩嫩的手感真的好极了。 而且还不只是嫩,脚踝、脚背、脚趾和跟腱这些部分又特别骨感,筋和骨头摸着硬硬的,皮肤又好,特别滑溜,手感简直好到爆炸。脚趾的趾腹和脚掌摸着又是软嫩细腻,捏着特别解压。 这种抚摩和揉捏是特别舒服的,蒋文乐不自觉地就放松了警惕,谁知道林凯东这家伙居然又突然戳了一下脚心,痒得蒋文乐差点没直接跳起来。 “我操!” “怎么了?”林凯东摸得太陶醉,不知所以的问,蒋文乐挖了他一眼,想要踹他一脚,想想又算了。 光脚丫子踹他,那就是用肉包子打狗。 踹轻了,他还会更兴奋;踹重了,又怕给他踹坏了。 “你再挠我,我就去洗澡了。” 蒋文乐坐起来,蜷缩了一下膝盖,缓解了一下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的难受。林凯东又笑嘻嘻地把他的脚捞回来,牢牢握着他的脚踝。 “不挠了,再给我看两眼。” 看两眼,够么? 显然是不够的。 如果可以,林凯东甚至还想抱着蒋文乐的脚睡觉,只是这样的话,恐怕要做一整晚的春梦了。 这双大脚生得真完美。 蒋文乐的脚可是足足有47码,五根脚趾既没有大拇指外翻,也没有小拇指内翻,五根脚趾笔直笔直的,又长又有劲。就说这个脚指甲,哪个恋足癖看了都能高潮,粉嫩嫩的太漂亮了,还有月牙。 而且它不只是漂亮,不管是精致的脚踝上若隐若现的青筋,还是连着脚后跟和腓肠肌的细长跟腱,无一不富有力量感。尤其是脚掌用力时,脚背上的五根肌腱与五根脚趾牢牢相连,绷着特别好看。 所以林凯东忍不住总是想吻蒋文乐的脚背,想用唇舌和他的脚筋来个亲密接触。 比如刚刚。 从前,总觉得别人的脚不够完美,甚至大多数还瞧不上眼。偶尔有几双能入眼的脚,也是想着把它们的主人绑起来,驷马的造型也好,套上足枷也罢,反正就是让它们的主人动弹不得,无法挣扎,只能乖乖受虐。 是的,就是虐。 就是要折磨、摧残、蹂躏它们,让它们连同它们的主人一起感受痛楚。 只有这样,才能稍稍平息心头那簇浇不灭的火。 不过,在认识蒋文乐以后,这种想法就彻底被扭转了。 这个好看的男人连脚都可以要死的好看。他的脚是完美的,没有一点点瑕疵,精致得过分,漂亮得让人惊叹。把这双白皙的大帅脚放在手上,别说是蹂躏了,就是挠都舍不得挠太狠,只舍得轻轻地挠两下,然后看它的主人痒得大笑,抖个不停。 心,这不就软了么。 林凯东觉得,蒋文乐的脚没长在他身上,而是长在了自己心里。在心脏上最柔软的一块地方,谁也碰不得,只能由自己小心翼翼地抚。 心间那簇浇不灭的火烧得更旺了,火苗却不再肆虐,自此以后只会发出温和的火光。 蒋文乐有些困了,踹了踹林凯东的腿,示意去洗澡,林凯东居然就那么射了出来。 硬了一晚上,一下也没撸。 就直挺挺的射了,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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