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月亮(姐弟骨科)_【不如取而代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不如取而代之】 (第1/2页)

    房内燃着浓重的檀香,但云舒在门口就已经闻到了似有似无的臭味。

    越是靠近卧床,臭味便愈加浓厚。

    最先看到的是谷嬷嬷。

    谷嬷嬷已经死去多时了。

    她在死前受过刑,十根指头的指甲都被扒了,留下十个血淋淋的甲床,头皮被割开了一半,露出血肉模糊的白骨。她还瞪大着眼睛,整张脸写满了惊恐和惧意,割破的衣衫与血肉粘连在一起。她的尸身跪着,背着手,一柄长剑穿胸而过,将她以跪姿钉在地上。

    绕过谷嬷嬷的尸体,便是躺在床上的首辅。

    首辅死去的时间更早一点。已经看不出他死前的表情了,他的皮肉已腐烂,蛆虫在他的眼眶中蛹动爬行,嘴唇被蛆虫蚕食,露出残缺不全的牙齿。

    浓烈的尸臭从这两人处传过来。香炉就在这二人中间,但再浓烈的檀香也盖不住尸体的臭味。

    云舒头晕目眩。

    但奇怪的是,她并没有晕过去。

    她对自己这一场临时策划的逃离感到可笑。

    可笑至极。

    最初,她以为母后会保护她,在行宫里等啊等,没等到召回宫的口谕,等来了崇福寺的二十七下钟声;后来,她以为萧尧会保护她,却在皇家驿栈的大雨里,等来守株待兔的皇弟;方才,她以为外公能保护她,等待她的却是死去已久的尸体。

    原来她澹台云舒早就是新帝关在笼中的一只鸟。

    失去庇护的美丽公主,也只不过是任人亵玩的玩物而已。

    澹台修弥从来都不是表面的那样无能、那样昏庸,至少他比父皇强多了。

    ——有铁血手腕,立得下决心,能杀得了独揽朝政二十余年的宗政首辅。

    恍然间,云舒的眼前又出现谷嬷嬷那张布满皱纹的严肃老脸,耳边又响起她苦口婆心的教导。

    “殿下,您是我漆国最美丽的一位公主了,各位世家贵女皆比不上您的容貌,有了容貌就得再有女德,您需得事事端庄,给各位世家小姐们做好表率才是。”

    “殿下,您是女子,可不能跟太子殿下一起胡闹,骑马射箭是男人的事,女人家只需要在家绣绣花、养育孩子。”

    “殿下,男为天女为地,夫字天出头,以后成婚了,要事事以丈夫为尊……若是驸马要纳妾,笑纳便是。您是尊贵的公主,妾室威胁不了您。”

    “什么?您说陛下?陛下与皇后娘娘恩爱如斯,情深似海,不惜为娘娘空置后宫……苍岚宫里那个只是不入流的狐媚子罢了,您可见过陛下再召幸过她一回么?”

    可是至今细细想来……谷嬷嬷承了母后的意,到底是在教导她,还是在规训她?

    一例例的宫规,一条条的戒律,锦衣华服,山珍海味。

    就像是编织出的藤条筐子,把她罩在其中,让她按照她们的想法去生长,剪断不驯的枝条,留下柔软的、无法防御伤害的内里。

    孱弱、无辜,任人摆布、一触即碎。

    “刘蒙,你让我来这里,又是为什么呢?”

    云舒看着眼前的一切,喃喃自语。

    她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惨状,忍着胃里的恶心,摇摇晃晃地走到门边,还未碰到大门,便晕倒在地——

    正殿。

    云舒走后,刘蒙就叫了宗政衍起身。

    两人饮茶闲谈,刘蒙对他的赶尽杀绝叹了口气:“你让几个嫡子意外身亡也就罢了,稚子何辜啊。”

    宗政衍垂眸,押了一口茶,才说:“稚子无辜,但怀璧其罪。”

    有宗政家嫡亲血脉的小少爷,总归是一个祸患。

    刘蒙问:“有嫡子压在上头,你藏拙了这么多年也累了吧?现在你已成宗政家主,陛下也赏识你,你刚刚又为何要在公主面前掩你锋芒?”

    宗政衍淡淡道:“小人出身低贱,能觐见公主天颜已是承蒙天恩,怎敢在公主面前抬头妄语……倒是大人您,带殿下去见父亲,又是作何?”

    在马车上的时候,刘蒙就在想这个问题了。

    是为了图谋大业,还是仅仅是因为怜惜?

    她对自己所处的境地一无所觉,只为自己与帝王的不伦之情而日日忧心,心中所求只是摆脱皇帝嫁个好驸马——就像是困在金丝笼里不得解脱的一只囚鸟。

    当一只笼中鸟有什么好的?太平的日子就要没了,漆国早晚要亡在她的皇帝弟弟手里。

    刘蒙转着大拇指的玉扳指,扳指是成色极好的冰种翡翠,戴在拇指间,冰凉的触感像是她毫无瑕疵的脸。

    过了好半晌,他才回答宗政衍:“殿下本是金尊玉贵,按理说,不该让殿下晓得这些……可那是她的外公,她总该知道陛下对她的外公做了些什么。”

    “陛下做了些什么?不过是得知首辅大人死讯,秘不发丧而已。要是细查起来,陛下知道了这几个哥哥都是我弄死的,那可是死罪。”

    宗政衍又喝了一口茶,略过这个话题继续道:“公主如此娇弱,听说一直都在病中,这一番若是吓出个好歹,我宗政府上又该如何是好。”

    刘蒙笑了笑,笑如春风拂面:“若是吓着了,我便当一回救美的英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