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卷起袖子给沈路打电话,喂,哎对,是我哦沈哥,嗯,见到小阮了,在家里呢。
听见我的名字,我竖起耳朵做了偷听的丑事。
同学语带迟疑,又拨了电话给另个同学,婉转得知我与副教授掰了的事,我心说怎么扯到这事上来。他将电话拨过去,又是沈路接通,同学说,沈哥,我问过了,小阮和谢老师前几天分了,谢老师这几天也没有见过他啊。
——这些个碎嘴子,我在被窝里痛骂,告诉沈路做什么,他在广州同心上人吃早茶游夜街好不快活,不必来管我的零碎破事。
我猛咳几声,同学挂了电话,进来对我好一番关爱,而后离开。
仅仅过了一天半,第二天晚上十点多,我坐在沙发里啃桃子,叮叮当当的钥匙声近在咫尺,沈路拖着行李箱进门,风尘仆仆。
我刚下啃了一半的桃子,颇有些近乡情怯,两月没见着他,我问,路儿,你的案子结束啦?
他两手空空,穿着齐齐整整,直奔沙发而来,用了十成力把我抱起来,我下半身离地,吓得抬起小腿,用力勾住他的腰。两根手指上的桃汁往指缝里淌,沈路攥住我的手指,轻轻地舔,不让桃汁继续蜿蜒。我缩了缩手,怪不好意思的,啐他,脏不脏啊。
沈路不说话,抬起头来,对准我的两瓣嘴唇,撬开唇齿,急风骤雨地吻。我好久没和他这样亲密,顿时脑袋空空,本能地迎合他,气喘吁吁,他抱着我走进卧室,我忽然清醒过来,费力从他怀里挣脱。
路儿,你不是——谈恋爱了吗。
我还遵循着所谓的道德标准,时刻谨记我俩的关系定位,关键时刻悬崖勒马。
沈路说了今晚的第一句话,分了。
真是好巧,我一月前方才踹掉根本谈不来的大学教授,他这边也和来自广州的有趣知己分道扬镳。
我半跪在地毯上,仰头看着坐在床沿的沈路。这么一出,他的领带被我蹭得歪歪扭扭。我晓得已经到家了,解开替他挂好才是最优解,但我偏不。我往前膝行两步,跪在地上,两手替他重新系好领带,掌心抚平微皱的衬衣,又是一个完整的沈路。
沈路扣住我的手,居高临下地看我,见了鬼了,我忽然发现他眼睛里的血丝,以及要掉不掉的一颗泪。
我将他扯下来,扯到地上,同我面对面坐在一处。我浑身都在颤抖,他又没有在说话了,空调呜咽一声,持续运作让它疲惫不堪,选择在此刻自我调解,停上一会。
——他需要我。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事实,我连忙手脚并用,爬过去抱住他,下巴搁在他的锁骨上,磕得生疼,但我毫无知觉,我巴不得再痛一点,最好将他的痛苦悉数转移,由我承受。
很明显,上帝不给这个机会。我只好咬紧下唇,渗出血珠,以拙劣的方式陪他一起痛。
怎么会有人不爱沈路?
是因为他要回上海吗,是因为他不能留在广州吗,我越想越混乱,一片混沌,死活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不爱他。倘若是我,别说广州和上海,在地球另一端都要追他过来。
那是沈路第一次对我痛下杀手,不动一兵一卒,真真是兵不血刃,让我从里到外死了个透彻。
几个小时前他又故技重施,一具活尸在街头游荡,二十分钟的车程化作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没有办法,活尸也是要回家的。
我生平鲜少的狼狈都是在他面前,今天破例展现给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