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从心动大律师开始_预定上架感言,修仙番外。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预定上架感言,修仙番外。 (第1/2页)

    “啊,终于忙完了。”

    看着电脑上,闪烁着微光的字符,我的手已经累的完全没法动了。

    又是一天两万的输出,我内心真想喊,你们知道我这些天是怎么过的吗。

    不过,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内心中还是十分满足的。

    百更,终于还是完成了!

    就在这时,忽然电脑屏幕下方的微信闪出了新消息的提示。

    点开一看,竟然是小七。

    看着小七的名字,我有点恍惚。

    其实硕士毕业后,大家就很少联系了。

    怎么这小子能想到我了。

    不会是结婚或者是满月吧。

    人到年纪,最怕的就是一联系就这些事。

    怀着忐忑的心情,我仔细看向他的消息,竟然问问明天有没有时间,他想邀请我去龙井十八铺喝茶。

    看到这个文字,我第一反应是,这小子不会是被人劫持了吧。

    转手我就一个视频聊天打了过去。

    没想到,他竟接了。

    屏幕中的小七十分正常,甚至还有点发福了。

    “你到底啥事?”

    “找你玩啦,别想太多了。”

    我还想多问一些,小七竟然直接挂了。

    我反复文字又问了几次,他都坚持说,就是想见见老同学。

    而且反复跟我说,找我有好事,让我只管来就是。

    算了,上学的时候,这个小七还算靠谱,应该不会太坑吧。

    我心里安慰着自己。

    第二天中午,我午饭都没吃,特意按照约定的时间,骑着我心爱的小摩托,来到约好的茶艺室。

    龙井十八铺,是在山上的一家茶室,因为靠近历史上著名的龙井十八棵,乾隆御用茶而出名的一间静室。

    清风吹拂,草木一新。

    怡然自得,悠然畅快。

    看着郁郁葱葱的树林,光是感受一下,就让人心旷神怡。

    没想到毕业了之后,这个小七品味长得挺快啊。

    竟然舍得请我来这种妙处。

    可谁知,我刚刚停好车,刚刚要走向茶室。

    就见一旁的一个黑色奥迪,车窗摇了下来。

    那人我冲我一喊,我定睛一看,竟是小七。

    小七?

    这小子不进茶室,等我在这里做什么呢?

    怀着疑惑的,我走近了他的车。

    看到车里就他一个人,我稍稍松了口气。

    显然,这不像是被绑架了。

    看到这里,我总算彻底放下心来。

    “你怎么不进去啊,在车里等我做什么?”

    我疑惑的问道。

    可谁知,下一刻就见小七从车里跑出来,二话不说,就把我往车里弄。

    一边拉着我,一边还跟我说,“赶紧的,别在这里浪费时间,这种坑店,谁在这里浪费时间啊。跑到这种地方喝茶的,那都是傻帽。”

    一听到这话,我的脸一下子就是沉了下来。

    因为我就会没事的时候,来这里玩。

    但我还没挣扎,就被他直接推上车了。

    然后小七就直接启动车子,在我惊疑不定中,车子就已经重新回到了路上。

    一边开车,小七还一边跟我说:“你别着急啊,我带你去个好地方,给你找了个机缘!”

    听到这话,我默默的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不动声色的给家人发了一个微信和定位。

    里面说的很清楚:“我跟小七走了,如果四个小时后我没消息,赶紧报警。地址。。。不定,你们跟着手机定位吧。

    还有,我爱你们!”

    悄悄地发完了消息,我赶紧开始用语言稳定住小七。

    这个时候,最怕犯罪分子被激怒或者撕票。

    我记得电影里,这个看的很多。

    所以我赶紧找话题,跟小七聊聊过去的故事。

    希望能唤起他的记忆,不会真的要做掉我。

    可小七显然已经做好了守口如瓶的打算,不论我怎么引诱,他就跟我说,这是一桩机缘。

    其实我当时,心里,是很稳定的。

    我整个裤兜里,就三百块钱。

    他就算想做啥,也要给我有钱的机会啊。

    嘿,管你到时候有什么局。

    老哥兜里钱都都没,想上当都没有机会。

    山色葱郁,草木林深。

    如果不是此时的情景太过于诡异,光是这个风景,还真的算是十分不错的。

    可万万没想到,就在这条山路上,小七左拐右绕的,最后竟然真的带我开到了一处寺庙。

    从外面看,这个寺庙占地广阔。

    院落森森,黄墙金瓦,好一片庄严道场。

    我心中感叹,现在玩的已经这么野了吗?

    此刻我脑海中想到的是,金屋藏,啊呸,好一处,佛门圣地啊。

    小七车子熄火后,熟门熟路的就带着我往里进。

    走过两道院子,这才走进一个休息室当中。

    左右看了看,只见休息室不是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