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之从林疯狂开始_第1章 首秀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章 首秀 (第1/2页)

    迈阿密美航中心,凯尔特人vs热火的新赛季揭幕战已经进行到了最后时刻。

    球场上,万千球迷的注视下——

    身披凯尔特人34号战袍的保罗·皮尔斯,用一个灵巧的转身,晃开了热火的主力小前锋昆廷·理查德森。

    最后,一个撤步跳投,把手中的篮球扔了出去。

    唰——!

    “球进了,皮尔斯打进了一个很关键的两分,凯尔特人的比分领先拉开到了8分。”

    “比赛只剩下最后的30秒了……”

    “可以说,皮尔斯的这记撤步跳投杀死了这场比赛!”

    嘀的一声,暂停了。

    正如央五的两位解说于嘉、张指导所言,皮尔斯的撤步跳投已经杀死了这场比赛。

    最后30秒,80比88的比分,8分的落后,没人觉得热火还能赢。

    就连热火的主教练埃里克·斯波尔斯特拉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叫了暂停,准备撤下主力,放弃最后30秒已经毫无意义的比赛。

    很快,热火的板凳席,资深替补们一个接一个的从板凳上站了起来,准备登场。

    50号、矮个蓝领、球队的第三中锋乔尔·安东尼;

    42号、拿着非保障合同随时都有可能被裁的大前锋沙福里克·兰多夫;

    22号、前不久刚刚伤愈复出、还没有完全找回状态的小前锋詹姆斯·琼斯;

    11号、已经走到了职业生涯最后一年的街球王、热火的第三控卫拉夫·阿尔斯通;

    以及最后,板凳最末端、一个华夏面孔站了起来,脱掉了身上的训练外套,露出了里面的6号球衣。

    与此同时,国内的球迷看着央五的转播,发出了一片惊呼:

    “什么情况,大禹站起来了,还脱掉了训练外套?他这是要登场了吗?!”

    球迷口中的大禹——

    全名林禹,身高2米,球场司职锋卫摇摆人。

    2007年nba选秀大会次轮总第52顺位被热火选中,由此加入热火。

    但07-08和08-09赛季,他守了整整两个赛季的饮水机,一步都没有离开过。

    季前赛、常规赛乃至季后赛,他的出场时间都是一串零。

    当年选秀时,他和阿联、大圣并称07华夏留洋三杰。

    两个赛季已过,留洋三杰变成了留洋三废。

    顶着响当当的第七号新秀名头进入nba的阿联发展远不如预期,已经被放逐到了新泽西;

    大圣只在上个赛季打了十场常规赛,表现惨不忍睹之后就被按在了板凳上;

    但最离谱的还得是林禹,阿联至少稳定出场,大圣好歹也打了十场比赛。

    林禹却连一分钟的出场时间都没捞着,成了三废里最废那一个。

    “真·饮水机守护神”、“板凳啦啦队”、“场边vip坐票”、“热火留着他只是因为他能骗国内的商业收入”……

    种种带有侮辱性质的评价和恶意的揣测,都被强行按到了林禹的身上。

    而这,也是此刻国内球迷看到林禹即将登场时无比惊讶的原因。

    别说这群国内的球迷了,林禹自己都有些意外。

    毕竟他已经守了整整两个赛季的饮水机了,坐板凳这件事,他早就已经习惯了。

    他根本就没想过,这场揭幕战,一直把他按在板凳上的埃里克·斯波尔斯特拉会叫到他的名字。

    这意味着,他将要上演他在nba的职业生涯首秀了。

    虽然,这场首秀只剩下30秒的时间了。

    但这一刻,林禹微微地闭了一下眼睛——

    “30秒,8分的落后,够了!”

    林禹有种莫名的自信,因为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早在一年以前,他就换人了。

    准确的说,是换了一个灵魂。

    现在的林禹,是一年前从遥远的2022年穿越而来的。

    前世已成过往,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除了穿越,他还得到了系统的傍身。

    名为梗王系统,只要林禹造梗成功,就能得到奖励。

    过去一年,成功制造了“饮水机守护神”这个梗的林禹,却只从系统得到了一张“可选时效加成卡”。

    他真正的个人能力,是一点提升都无。

    而原本的林禹,实际只有cba的实力。

    这具身体的前身却不自量力,找了一个专业的经纪人团队把自己运作到了nba,却丝毫不顾自己的实力其实根本打不了nba。

    一个cba的林禹,显然是无法在热火的队内训练赛中征服埃里克·斯波尔斯特拉的。

    征服不了斯波,林禹自然捞不到出场的机会。

    捞不到出场的机会,他就很难再去复刻新的梗。

    复刻不了新的梗,被天赋制约的林禹就很难获得进一步的成长。

    没有成长,他就不可能征服斯波。

    这,就形了一个死循环。

    眼下的新赛季,是林禹这份新秀合同的最后一个赛季了。

    或许,斯波是要在林禹这找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