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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叶诗情是个萌凶萌凶的小脑斧! (第2/2页)
:“没有啊,我还以为,你这个哥哥,是唐朝的哥哥呢!” “唐朝的哥哥?” 叶诗情闻言一怔。 不过,对古典文学颇有造诣,很快就明白了林宇的意思。 就杏目圆睁,娇嗔道:“林宇,你真是坏透了,天天净想着占我便宜!” 说话时,她还抬腿去踢林宇。 只是没有踢到。 反而,还被林宇给抓住了,她那白皙如玉的脚踝。 她挣扎了几下,却没有挣脱。 “林宇,你个大坏蛋,快点放开我!” 林宇嘿嘿一阵坏笑,说道:“小诗情,你都说我是坏蛋了,那我岂不是得干点坏蛋,做的事情吗?” “要不然的话,不就太冤枉了嘛!”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叶诗情:“……” 这话说的好有道理的样子,自己竟然无言以对。 她见来硬的不行,那就换软的,瘪了瘪嘴,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 “林宇,哥哥,好哥哥,我错咯,你饶了人家好不好?” 看着楚楚可怜的叶诗情,林宇嘿嘿一阵坏笑。 “小诗情,你这个哥哥,是唐朝的哥哥吗?” “不是!” 林宇摇了摇头:“那我不放!” 林宇和叶诗情这对俊男靓女,原本走在街头的回头率,就非常高。 现在又当街嬉戏打闹,立即就引来了很多人的围观。 叶诗情可不像林宇那样,脸皮的厚度,堪比城墙拐弯。 她登时就羞得脸颊通红,恨不得马上就找个地缝钻进去。 林宇一脸的坏笑,说道:“小诗情,只要你承认,这个哥哥是唐朝的哥哥,我立刻就放手!” 叶诗情贝齿紧咬,摇了摇头,很是傲娇的回答。 “哼,我才不呢!” 林宇耸了耸肩,说:“那就这么站着吧,反正我又不累!” 叶诗情看了一眼,朝这边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立即就败下阵来,当即就红着脸,说道: “好吧,我承认,是唐朝的哥哥,总行了吧!” 听到叶诗情这句话,林宇这才心满意足的松了手。 “嘿嘿,这才对嘛!” 顾炎武在《日知录》上记载过:唐时人称父为“哥”。 李世民有一封写给儿子的信,文末署名也自称是:“哥哥”。 《搜神记》也有记载:“年始五岁,乃于家啼哭,唤歌歌娘娘”。 这个歌歌娘娘,翻译过来,那就是爸爸妈妈的意思。 所以嘛,唐朝的哥哥,也就等同于现在爸爸的意思! “哼,大坏蛋,就知道占人家便宜!” 叶诗情见自己被林宇给欺负了,就又想抬腿踢他。 不过这个腿,还没抬起来呢,就又给放了下来。 然后,她伸手抓住林宇的胳膊。 直接就咬了下去。 林宇万万没想到,叶诗情会直接用嘴咬自己。 不过,他担心会弄疼叶诗情,也就没推开她,任凭她去咬。 等叶诗情松了口,他看着自己胳膊上,两排整齐的牙印,以及晶莹的口水后,就皱了皱眉头。 “小诗情,你属狗的啊,怎么还咬人呢!” 叶诗情冲着林宇,翻了个好看的白眼,得意的说道: “你才属狗的呢,我属小脑斧的!” 说完,她还学着小脑斧的样子,冲着林宇凶了一个。 看着萌凶萌凶的叶诗情,林宇都想一把,将其搂过来,狠狠地亲上一口。 “小诗情,你不是肚子饿了嘛,我们吃饭去吧,我记得这附近有一家新开的自助餐厅!” “好啊,好啊!” 叶诗情秒变小吃货,和林宇一起手牵着手,朝自助餐厅走去。 围观的人群之中: “走吧,我们也去吃饭去!” “不去,我吃饱了!” “你不是十点多才起来的嘛,梦里吃饱的啊?” “我刚才吃的狗粮,齁甜齁甜的,现在有点撑!” ……梦清轩的重生都市之神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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