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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这个小郎君明明智商超群却过分谨慎》 (第2/2页)
子巷头,就见一群人迎面走了上来。 为首的衣着精致,神态卑微,未到身前就躬身行礼:“安氏汤五,奉阿郎之命,见过李校尉。” 对内他是李武卫,对外则是李校尉,李彦微微颔首:“何事?” 汤五直起腰来:“为答谢马球大胜,我家阿郎为校尉备了一份薄礼……” 对于李彦来说,与吐蕃的马球赛已经是过去式了,但实际上这事仍是凉州的火爆热点,街头巷尾都在热议。 出战的几位世家子,都名望大增,获益匪浅。 当然,安忠敬的回报,主要还是识破丽娘的真面目,只是不太好意思明说。 “忠敬客气了,咦……” 李彦起初并没有怎么在意,但下一刻,却见汤五身后的一个大笼子里,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动来动去。 他目光落上去,正对上一双黄莹莹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满是警惕。 片刻后,大眼睛的主人发出怒吼:“嗷呜~~~~” “原来是你这小东西,未来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李彦心中喜悦,朝它挥挥手。 这是猞猁。 犹记得在马球赛入场的时候,他见到别人的高头大马后,都蹲着一头漂亮的猞猁,就有了养宠物的想法。 后来在醉香楼庆功宴的时候,随口提了一句,没想到安忠敬留了心,此时挑选一头送过来。 见李彦露出欢喜,汤五心头一松,陪笑道:“这豹儿正是最好认主的时候,他们三个豹奴也有经验,保证不让李小郎君费心。” “一头豹子,三位豹奴?” 连小动物都有三个仆人,让李彦蚌埠住了。 他都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了,至今还没有人服侍,结果一头豹子,居然凌驾于他之上? 再想想那些平民百姓…… 唉,阶级啊! 当然,人家一片好心,不过对于三个豹奴,李彦确实是不要:“我家中不方便住。” 汤五道:“请李小郎君放心,他们还住在安府中,每日来报告便是。” “也行吧!” 李彦笑笑,伸出手向着笼中探去。 旁边的三个豹奴脸色微微一变,刚要阻止,就见汤五摇了摇头。 这位小郎君连吐蕃人都能打得屁滚尿流,自然不怕小豹子。 反倒是扰了他的兴致,那回去才要受惩。 接下来,他很庆幸自己的决定。 李彦打开笼子,将小豹子抱了出来。 这小东西刚开始还挣扎,很快却变得温顺起来,用舌头舔着李彦的手,刺刺的,麻麻的。 “从今天起,你就叫小黑吧!” 李彦看着它全身华丽的金黑斑纹,起了个名字,纪念自己曾经等更罗小黑的岁月。 他不需要那种野蛮的驯化技巧,却需要合适的食物:“这小豹子喜欢吃什么?” “它喜欢吃兔肉。” “兔兔那么可爱,就多准备一些吧!” …… 在家中安置好小黑,李彦写了几封书信,让汤五带回给贾思博、安忠敬、康猛等人,提醒近来可能发生的危险。 又与哑叔对练几场,保持着对百胜劲的锤炼,剩下的休闲时间,就开始撸猫。 猞猁,又称山猫,又称狼猫,反正属于猫科,喜欢独居,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强,手感好。 李彦一方面享受撸猫的快感,另一方面也有意识培养小黑的嗅觉能力。 猫的嗅觉本来就比狗还要敏锐,不过猫不好训练,狗子则听话,所以自然让狗子出马。 但李彦有【动物之友】的天赋在身,有更好的选择,自然没有退而求其次的道理。 试想别的神探牵着一条狗,呼哧呼哧的跑进现场,他的身后跟着一头小马驹般大小的猞猁,那出场的气质都不一样! 哦,他现在不是神探,智慧只有5点啊…… 那没事了! 李彦的日常再度稳定下来。 上班摸鱼看书,下班撸猫练武。 中间他又审问了一次丽娘,但丽娘什么都没有说。 直到五天后。 李彦随手将一块兔肉抛向半空,小黑原地起跳,身姿矫健的飞扑,叼住兔肉,吃得倍香,然后灵性地扑过来撒娇。 正玩得高兴,院外突然传来马蹄声,一位内卫飞驰而来: “李武卫速去驿馆,吐蕃大使遇刺!!”兴霸天的从李元芳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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