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让舍友眼睛瞪得溜圆,说没问题,把弟妹带来他们愿意再多加一周的班。
舍友都知道唐廿予的取向,说弟妹完全是调侃开玩笑,毕竟,他们对同性别之间谈恋爱的模样没有什么具体的认知,觉得唐廿予这么有魅力的哥们,说不定会找个软萌的小男生,秀秀气气喊哥的那种。
唐廿予笑笑没说话,拿着车钥匙离开的时候,还在想舍友们的话,把唐森往这个“弟妹”里的形象带入了一下,然后自己都一哆嗦。
还是到时候带唐森过来,重新介绍给舍友们比较合适,免得舍友们脑洞大开,给自己想出什么乱七八糟的恋人形象来。
想到恋人,唐廿予的心情就很好,只是看看时间已经到四月底了,他也有点想叹气。
新人格是幸运,却也带着点分别的难过,人不是精确的机器,做不到完全的理智,有的时候,相处的感情投入之后,并不是很好收回的,尤其是唐森这种心底实际很柔软的性格,估计更是难受。
第四十二章
唐森实际上是一个很恋旧的人。
他小的时候长得和小王子人偶一样, 父母又喜欢把他带到朋友聚会里,所以,唐森收到过很多别人送的东西, 尤其是来自阿姨们挑的各种各样的衣服。
唐森的父母好面子, 一边接下朋友们的礼物, 还要一边想着怎么把人情再送回去,家里条件好, 他们也不太在意这些东西, 就是有的时候会让唐森穿着送的衣服, 带去那些朋友们面前。
不管唐森喜不喜欢,愿不愿意,他们觉得小孩子是没有审美的,或者是, 根本不在乎唐森的意见, 扯掉唐森平时喜欢穿的衣服, 硬是换上新的衣服。
唐森记得很清楚, 他那个时候特别喜欢一件胸口有个小黄鸭的白上衣, 那是小学的兴趣班老师离职前,给每个孩子送的,那个老师总会温柔的给他说加油, 唐森不是特别会讨人喜欢的性格,与老师分别的时候也没有说出什么话来。
只能把衣服好好的留着, 每次穿都会很小心翼翼,不把上面弄脏,还会特意拿衣架挂起来, 留了好几年,哪怕穿不下了也会放在衣柜里。
可唐森的父母觉得一件白上衣而已, 还这么舍不得,太过小家子气和穷酸,等唐森上初中的时候,有一天想起来这个衣服,就直接让保姆去扔掉。
棉质的白衣服很难打理,放久了容易氧化变色,边缘还会皱巴巴的,唐森却很仔细的留着这件衣服,回家发现衣服不见的时候,第一次在父母面前摔了书包。
那两个依旧英俊和貌美的夫妇,近乎诧异的指责唐森,他们为他花了那么多钱,居然养出一个穷酸鬼来。
根本说不通,唐森也不想再多说,想去把衣服找回来,可保姆早就把垃圾妥善处理了,根本找不回那件白上衣。
打那之后,唐森算是真正的开始反感自己被父母操控,对方严重干预自己生活甚至人格,只是,白上衣再也找不到了,他只能更仔细的去藏好自己珍视的旧东西。
就连和家里闹翻之后,在大学里有的时候捐衣服,唐森的衣物不少,可捐都会捐一些还挺新,但是不常穿的衣服,一是旧衣服已经有点磨损了,捐出去他觉得不太好,二是旧衣服跟着他很久了,唐森舍不得扔掉。
连旧衣服都这么舍不得的人,面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