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个律师打官司_第十八章林志喊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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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林志喊冤 (第1/1页)

    吹面不寒杨柳风,说说时间就到一九九四的清明。

    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谭万春与两位审判员在审判席上正襟危坐。

    台下,两名正装法警站在戴着手铐脚镣,坐在站笼内的被告人林志两旁,如临大敌。.

    “被告人林志,为家庭琐事,与其妻张巧巧发生争吵。不念夫妻十多年旧情,不念抚养其二子十多年之恩情。用剔骨尖刀,猛刺其妻胸腹部多刀。作案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作案后毫无悔恨,逃避侦查。其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辩护人提出的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观点与事实不符。被告人的供述与该案的所有物证高度吻合,能够形成证据锁链。足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故辩护人的辩护观点本院不予采信。

    辩护人提出本案即便构成犯罪,亦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该观点与事实不符。被告人林志在被害人胸腹等要害部位连续刺戳十余刀。足以显示其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意志之坚定。毫无过失可言。故该辩护观点本院不予采信。

    辨护人提出了其他辩护观念,亦无法律依据,本院亦不予釆信。

    被告人林志虽主动供述其犯罪情节,但其罪恶深重,不足以从轻或减轻对其的处罚。被告人林志视国法为儿戏,视他人生命为草芥,非法剥夺他生命。公诉人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成立。本院认为,其主观恶性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故此,判决如下:

    判处被告人林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滨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审判长谭万春一字一句的宣读了上述判决。

    听到“死刑”二字,林志脸色煞白,身体颤抖着瘫软了下去:“什么?死!死刑!你,你们不是说几年吗?还可以判缓刑的呢?骗,骗子……”话还没说完,就口吐白沫,昏死了过去。

    两旁的法警一看,赶忙打开站笼。阿蛮赶忙拨打了120抢救电话。

    经过半天的折腾,林志才被折腾过来。直到下午五点阿蛮才精疲力尽的回到家里。

    “爸和大爷,你们怎么来啦?”阿蛮一进门就看到父亲李大忠和远房大爷李大强在正屋里坐着呢。

    “侄子,你想,大爷找你还能有什么好事吗?还是为你四哥那个事。”李大强自己抽出一颗烟点上:“你们爷俩都不抽这个,我也就不客气了。”

    李大忠朝坐在他腿上的亮亮嘴里塞进一块糖:“你四哥在监狱里传信好几次了,他说有什么急事非要见你一面。从小你大爷对你就不错,这是你看能不能安排一下。”

    “我说弟弟,我都说你多少次了,不要这样给孩子们说话。孩子要是能帮忙就帮一帮,不能帮忙我们这些做长辈的。也不能勉强嘛。孩子的政治前途,那比什么都重要!咱这姓李的门上多少年都没出过当官的了。”李大强吐了个烟圈慢悠悠的说。

    “是的,大哥教训的是。”李大忠点了点头。

    “四哥要是说有急事,那肯定就是不小的事。那大爷你看安排个什么时间,怎么去法,我去就是啦。”阿蛮坐在李大强旁边的一个椅子上,边剥一头大蒜边递给妻子炒菜边说。

    “我说他大嫂啊,把我刚才带来的那半口袋花生拿过来。我剥一点花生,晚上和侄子喝两盅。”李大强向阿蛮的妻子阿花喊道。

    “好的,大爷。”阿花朝炉灶里添了一把柴火,然后把门边的半口袋花生拖了过来:“我说你来就来吧,还带这些东西,这不是见外嘛。”

    “看你说的,阿蛮这孩子打小就喜欢吃这个。这都自家地里收的,也不是买的。自己爷们,见什么外。”李大强边说边抓起一把花生,把花生壳剥下。把花生仁放在桌上的盘子里。

    “四哥从被抓的那天开始,这四五年来每年都在向上级有关机关申诉。他始终不承认那头牛是他偷的。这次叫我过去,恐怕还是为这个事吧?”阿蛮拖拽了一下椅子,也靠过来抓起一把花生,剥起壳来。

    “唉,那事确实有点蹊跷。你四哥确实是冤枉的。你知道的,你四哥那天晚上到生产队的牛栏里值夜,他那天晚上在家喝了七八两酒。当时天已经黑了。你四哥带了把手电筒……”李大强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又讲了一遍。李桂春的请个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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