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剑仙_第0018章 背叛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0018章 背叛 (第1/2页)

    “你!”

    黄施公脸色铁青。

    吴浩军冷冷看了周围一干人等,冷笑道:“黄施公,你还真是连你的老脸都不要了!说好的我两人生死比武,你们却仍然想要和我纠缠不清,这里的人可都看着呢,我也不怕你,要死的尽管过来!”

    吴浩军一身豪气,面对众人围攻丝毫没有半分惧色,立刻赢得一片喝彩。

    “说好的比武单挑,神剑门几位长老却一起出手,啧啧......”

    “这样对付一个晚辈,实在是丢人现眼啊!”

    人群中议论纷纷!

    而另一边,铁枪门的杨延立和飞沙派、白鹤派掌门相视了一眼,三人眼中皆是带着莫名的笑意。

    意外!

    这样的结果,实在让他们感到意外和满足!

    他们谁都没有想到,神剑门着重培养的天才,居然根本不是吴浩军的对手!

    这对他们七门八派而言,绝对是天大的喜事!

    杨延立第一个站了起来,放声道,“大长老,你叫天下英雄来看这场比试,难道,你是要让我们观看你们这么多人,群殴一个少年?”

    一旁的飞沙门门主冷笑道:“神剑门就是这样比武?打不过别人就要群殴?真是笑死个人啊,哈哈......”

    城主程百松缓缓起身,淡声道:“黄老前辈,愿赌服输,这一场是吴浩军胜了!”

    黄施公脸色极其难看,他看了一眼黄景仁,后者浑身是血,身上的宝甲也被刺了九个窟窿!

    福州城城主的命令,黄施公多少还是比较畏惧的。

    他抬起眼睑,目光死死盯住了吴浩军那边,但是却迟迟不敢动手。

    吴浩军冷笑道:“看来大长老是不打算围攻我了,就是不知道他还要找什么借口来除掉我!来啊,有什么想法就说出来!大家都听着呢!”

    黄施公看向吴浩军,“吴浩军,老夫怀疑你背叛神剑门,你所使用的不是本门的剑法!你是叛徒!是叛徒......”

    吴浩军挺剑指向黄施公,厉声喝道:“老东西,你还真不要脸!别管老子用的什么剑法,打的赢你就是好剑法!”

    大长老狞声喝道:“神剑门众子弟听令,吴浩军背叛神剑门,立刻将他拿下!”wap.

    显然,他已经什么都不顾了!

    周围一片哗然!

    “这黄施公当真不要脸啊!根本输不起!”

    “何止是输不起,简直就是无耻!他赢就可以,别人赢了就是背叛?这大长老怎么是这副德行?”

    “那有什么办法?谁让黄景仁是他的亲孙子啊!他怎么可能让他死?只是这般做法,实在太无耻了些!”

    “......”

    看台之上,五方剑派的人相视了一眼,皆是摇头,表情无不透露着鄙夷。

    擂台这边,见神剑门众弟子还在犹豫,黄施公怒吼道:“还不动手!?”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缓步走来,正是神剑门门主吴剑雄!

    “门主!”

    擂台上,除了吴浩军和四大长老以外,其余神剑门众弟子纷纷拜倒。

    “大长老,这一战已经输了,放弃吧!”

    吴剑雄开口道。

    黄施公脸色有些难看,他微微一礼,“门主,吴浩军他......”

    吴剑雄没有理黄施公,而是朝四周抱了抱拳,“诸位见笑了!”

    接着,就听他朗声说道:“这一战毋庸置疑,是我儿吴浩军获胜!大长老不可借机生事,做出对神剑门不利的事情!”

    闻言,黄施公脸色微变,怒声道:“景仁是我们和丹府联系的唯一渠道,如今他......再说这个吴浩军,他根本就不是你的......”

    黄施公话说一半,只觉得胸口一阵绞痛,低头看去,只见鲜血正顺着衣襟扩散开来。

    “吴剑雄......你好......狠......”

    黄施公双目圆睁,到死也不肯相信,吴剑雄居然会突然对他出手。

    见到如此变故,周围一阵哄声。

    就听吴剑雄朗声说道:“大长老犯上作乱,意图对我神剑门不轨,老夫已将他就地正法!这是神剑门的家事,还请诸位不要插手!”

    说完,他转身看向吴浩军,“孩子,这段时间,苦了你们兄妹了!”

    吴浩军摇了摇头,一脸不可思议地看向吴剑雄,“你变了,早已变得我不认识了!”

    闻言,吴剑雄却是眉头舒展,笑着说道:“我再怎么变,也是你和妍儿的父亲啊!”

    这时,其他三位长老一起走到吴剑雄身旁。

    五长老黄晨飞沉声道:“门主,景仁可是半个丹府的人,日后前途无量,你不能放弃他啊!快给他服下‘还魂丹’,或许还有得救!至于这吴浩军......我们黄家从此以后,不再找他的麻烦!”

    吴剑雄面色微变:“设计用玄阴掌打伤我孩儿的事情,是你出的主意吧?”

    黄晨飞更是气得不得了:“好你个吴剑雄,倒是把你自己摘的干净,明明是你......你出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