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第一人称RPG_我的烤肉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我的烤肉 (第2/3页)

人群中认出来,哪怕他的样子是原着里没有画出来的年龄段——这就是所谓的气质。

    掐指一算,按照原着设定,这位名为“飞坦”的角色,应该比我大叁岁,我现在八岁了,所以他是十一岁。

    像飞坦这样成年后身高仍停留在155的角色,无法用身高估算年龄,幸好我记得原着的数据,毕竟他28的年龄和小豆丁外表差太多了令人印象深刻啊哈哈。

    好,放心了,他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屁孩,再加上他营养不良发育迟缓的因素,他肯定不具备成年人的功能!

    按照原着设定,他未来是幻影旅团最凶残血腥的一份子,爱好拷问。有关他最着名的桥段,是他阅读一本限制级画册《糖果与疼痛的味道》的画面。

    他阅读的刻画受虐loli,引人遐思的画册,他擅长拷问的抖S倾向变态嗜好,他受伤越严重威力越大的有抖M倾向的大招,叁者加起来,常被读者认为他的过去肯定很有“故事”,导致在早期同人界,他的剧情大多以“他强X某loli”或者“他被某男强X”开场,有同人界头号强X犯的戏称。(笑)

    可惜现在他是个小不点,不管他本人是否真的有强X,哦,不是,专业点,这叫“强制爱”的喜好,反正他暂时没那功能。(笑)

    就算他真要“强制爱”,也不会选我这个满脸绷带的,除非他瞎,或者太饥渴,连绷带怪都冲得动……别吧,口味不会那么重吧?不,我开玩笑的。

    他攻击我不是特例,他还无差别攻击其他犯人,脑回路不知道是怎么长的,可能是在单人牢房里待太久,精神不太正常的样子,这大概就是他被戴镣铐的原因。

    回到牢房,我听到他在地板上磨指甲的声音。斗兽场不提供武器,他就把指甲磨尖,模仿猛兽的利爪,哦,真是朴素的作法,这么看的话,揍敌客家传“以手变爪”的本事确实是前期最实用的武器。

    磨指甲翻来覆去的“沙沙”声,有种令人头皮发麻,感到烦躁的节奏,五感敏锐的我更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飞坦这不讲公德的扰民行为,就算他不无差别攻击其他犯人,我想其他犯人应该也想攻击他。

    对面牢房的狱友们开始咒骂,他们可能忌惮飞坦是个武力值不低的精神病,没有直接骂飞坦,而是指桑骂槐地骂,骂声掩盖了磨指甲的声音,让我好受了许多。

    飞坦则是发出渗人的冷笑,更像个精神病了,难怪他会被拷起来。

    “……”那我为什么会被拷起来?还和这种人当室友?应该是那个想“收养”我的男人目的未成,针对我和伊路米的报复行为吧。

    管他呢!

    我拿出藏在上衣里的肉块,这是斗兽场里从动物身上撕下来的。

    深蓝色的血,紫色的肉,似乎不适合食用,但我相信我[毒抗:7级]应该可以承受。

    毫无油水的牢饭每天只有一顿,斗兽场每天却要折腾一下午,饿得我浑身无力。这显然是故意为之,关在这里的犯人们都是颇有些战斗力的人,用饥饿削减战斗力,犯人们就无法大肆造反了。

    相信在我之前,不可能没有其他人想过吃斗兽场动物的肉,此刻做出尝试的我,能够充分理解斗兽场动物的肉为什么没有用于食用,因为这肉又腥又骚,异常难闻,不是人类下得了口的等级。

    没有生姜、蒜、料酒等等可以去腥的调料,剩下唯一能改善口味方法,就是把生肉弄熟。

    把生肉弄熟这件事,不一定要明火,能制造高温的话,效果是差不多的。

    考虑到这个世界诸多违反“现实世界”常理的设定,我思考良久,把昨天换下的绷带绑在手上,当做隔热手套,与脚镣接触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