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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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五) (第1/3页)

    用四十九根蓍草推演出一卦,通过推演出的四组数字,又规定出一个筮术上的原则,叫“老变,少不变”。这就涉及到占筮中的“变卦”说。但《左传》里的第一筮例,史巫把原创《周易》改造成“六繇”形式,而当成筮书使用时,同样可通过揲蓍而起筮(后称“卦”)。《左传》里记载的是"《观》之“否”"卦。周太史筮出的《观》(卦)是通过十八变推衍出来的。而“否”却不是通过所谓的“变卦”得来的。而后人从卦学上说这一筮例里出现的“否”是《否》卦,这一筮例的"《观》之“否”",也就被说成是两卦。即说成《观》是主卦,《否》是变卦,《否》是通过主卦《观》的爻变产生出的一个“变卦”的说法。这就涉及到“老变,少不变”的算卦方法。为何老变少不变呢?而在生活里不是少变老不变吗?古人认为物极必反,亢龙有悔,事物发展一定端位,就要变化。后来称的老阴、老阳,是通过自然界里的现象抽象化了的认识。古人看到月亮的圆缺,四季的变化,通过直觉的,感性的认识,得出的理论,就是阴极转阳,阳极转阴的循环认识论。把看到的天地自然变化类比到社会人事上。但《左传》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不是后人认为的变卦筮例,如这第一筮例里的"《观》之“否”",不是“变卦”,而是“变繇”筮例。即"《观》之“否”"只是筮出的《观》一卦,而“否”只是所筮出《观》里的一个“繇题”的名称而已。

    把《左传》里的第一筮例,说成是“变卦”,是不知《左传》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是已把原创《周易》文本篡改成“六繇式”结构形式的卜筮筮例。把《左传》里的筮例说成是“变卦”筮法,是以今本《周易》(即“六爻式”《周易》)说之的结果。而这种说法又是汉至今的传统说法,导致这传统的说法上的错误,是只知今本《周易》,而不知有“繇式”《周易》。

    由《左传》里所记,春秋时期史巫运用春秋《周易》文本(即“繇式”《周易》文本),用蓍草按“大衍之数”筮法,一样的起出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的某一个“六联体”符号(即后称六十四卦的某卦)以及这个“六联体”符号里的某一“繇辞”来。不否认春秋《周易》文本,已是巫史将《周易》原创文本改造成筮卜的结构形式。即把《周易》里的文辞改编成筮卜的繇辞形式了。春秋《周易》文本在巫史手里一样的可按“大衍之数”的说法起出卦(当时还不称卦,是以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做标记,还是以《周易》里的六十四名称称之都有可能)来,因为《左传》里记载的筮例不单单只是以春秋《周易》文本进行的筮例,而是有春秋《周易》文本以外的卦书筮之的筮例。但都是离不开那套“六联体”符号,所以以“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挂进去筮辞,成为卜筮之书,都可以“大衍之数”说法,即通过“三”,“六”十八变,而得出六十四卦中某一卦(即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里的某一“六联体”符号),以及某卦里的某一繇辞来。但《左传》一书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遇某之某曰”的筮例;或说“筮之,遇某之某曰”的筮例,多不是现在“易学”上认为的“变卦”筮法,即所谓的是有“本卦”里的“爻变”而得“变卦”(即新的一卦)的说法。而《左传》里记载的“筮之,遇某之某曰”筮例绝大多数是“变繇”筮法,这正是由春秋《周易》文本的结构形式所决定的了。

    后人把《左传》里出现的“以《周易》筮之,遇某之某曰”的筮例,说成“变卦”,则是错误的说法。《左传》里记载的无论是“以《周易》筮之”,或是以《周易》“引之”(即引用繇式文本《周易》里的文辞直接用于说理),无不表明的是使用的一种文本,即春秋《周易》文本。这些已在“《周易》文本说”中讲的很明白。那么今天易学界上把《左传》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说成是“变卦”筮法,实乃是不懂春秋时期的春秋《周易》文本结构形成所致。

    在“易学”上有两个概念,即“变卦”与“卦变”,而在历史上也没有明晰其概念,有时候则是混为一谈的。

    我们先说“卦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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