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十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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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十八) (第1/3页)

    以上这十一筮例,是以春秋《周易》文本筮之的筮例。而其中唯有一例是个“变卦”筮法,其它均是“变繇”筮法。我们也已知《襄公九年》里所记的筮例中出现的“艮之八”的说法。而这种“八”说在《国语》里所记的三则卦例中,却有两例中出现,我们且看《国语》一书中所记卦例的“八”说又是何意。

    《国语·晋语》里有两卦例中的“八”说:‘公子亲筮之,曰:‘尚有晋国’。得贞屯,悔豫,皆八也。……”

    “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谓天地配亨,小往大来。今及之矣,何不济之有?”

    这两卦例都是涉及晋文公在没有成为晋国国君之前,流亡国外时期,所进行的占筮卦例。

    我们先看重耳(晋文公)亲自筮卜,问是否能得到晋国君位的卦例。即占筮出的是“贞屯,悔豫,皆八也”的说法。

    “左”,“国”中记载的卦例中出现的“八说”,在易界上,已被认定为是个无变爻卦的称法。而“贞”、“悔”也在易学上有定论,是指内外卦的称法。

    在《左传》里记载的一筮例,出现的“艮之八”的“八”说,前面已讲过这种称法。

    而此处的“贞屯,悔豫,皆八也”又是何意呢?先看“贞悔”是否是内外卦的称法。若占出一卦,按其卦画符号里的八卦取象,又以内外卦之代称来表述这一卦,也不无不当。如占出是《屯》卦,外卦,取象为“坎”,又称“悔”,内卦,取象为“震”,又称“贞”。若用“贞”、“悔”来称,会说,“得贞震,悔坎,皆八也。”即用“贞悔”表示是一个《屯》卦,又说明是一个没有变“爻”的《屯》卦,是说得通的。而类似这种说法,并且在《左传》里的筮例中就出现过。即《僖公十五年》:“其卦遇《蛊》……《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这里的“贞”、“悔”就是指《蛊》卦画里的内外卦的八卦取象。外卦《艮》卦(八卦之一)取象为“山”,称“悔”。内卦《巽》卦(八卦之一)取象为“风”,称“贞”。

    但此处的“贞屯,悔豫”里《屯》与《豫》不是八卦里的卦名称,而是六十四卦中的两卦名称。这里的“贞屯悔豫”,若表述的是《屯》之贞,是指《屯》卦的内卦,“悔豫”是表述的是《豫》卦的外卦。那么《屯》的内卦是震(),而《豫》卦的外卦也是“震”()。这里的“贞屯悔豫”显然不是指一卦里的内外卦。因为《屯》与《豫》都不是“八卦”中的卦名称。那么,为何称“贞屯悔豫”呢?易学界上还有认为“贞”是代表“本卦”,而“悔”是代表“之卦”(即变卦)。若《豫》卦是《屯》卦的“变卦”。那么后面跟着出现的“皆八也”显然是说不通的。即此卦例中的《豫》卦若是《屯》卦的“变卦”。那么学界认为的“八”说是个“不变卦”的称法就错误了。那么此卦里的“皆八也”也不是讲占筮出的是个“无变爻”的卦。但从此卦例的表述及解卦上从两卦的八卦取象及两卦的卦辞分析所问事项的吉凶来看,此卦例是通过两次占筮得出两卦,即《屯》与《豫》卦。此卦例不是变卦筮法。显然此卦例中的“皆八也”符合“不变卦”的说法,即这里的“八”是代表起出的卦是没有“变”的卦(在春秋时应称没有繇变的卦)。这一卦例说明是在起筮两次。第一次得不变的《屯》卦,第二次又是一个无变繇的卦,即《豫》卦,才称“皆八也”,一个“皆”字表明是两次起卦,得两个不变的卦。就以卦辞来断。正如司空子的说法:“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这里又出现一个“皆”字,正是指两卦辞里都出现了“利建侯”。《屯》卦的卦辞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而《豫》卦的卦辞是:“利建侯,行师。”所以司空子为公子重耳断卦时才说:“去,是在《周易》,皆利建侯。”做为认为重耳能得晋国的问卦根据。认为是神已兆示出的占辞里都出现了“利建侯”。公子重耳问卦是否能得晋国,而筮出两卦,均出现“利建侯”,这不是"神启"吗?所以司空子接着说:“不有晋国,以辅王室,安能建侯。”

    我们已知司空子解卦上说的“皆利建侯”的出处。正是通过《屯》与《豫》卦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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