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是嘉靖_第248章 偶遇潘季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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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8章 偶遇潘季驯 (第1/2页)

    朱载圳在朱桥乡感受到了彻骨的寒意。

    底层的乡约、里长压榨百姓这是他早有意料的。

    然而,百姓却似乎已经习惯、麻木了这种压榨!每个人都面无表情的将辛苦种出的粮食交给那些大小蠹虫。

    百姓在沉默。

    沉默是在积蓄不满与愤怒。

    这就是正史中李自成一个无才无德的小小驿卒登高一呼,天下百姓群起响应的原因。

    从底下的里长、乡约,一直到内阁那几个货,形成了体系级的贪墨系统。

    这个系统就像是一个庞大的巨人,站在历史的擂台上。他朱载圳暂时还没有能力将其击倒。

    翌日,朱载圳参与了一场县衙判案。

    案子很简单。一个当地的胖豪绅状告一个穷百姓欠债不还,要求县令将穷百姓名下的三亩土地判给他。

    胖豪绅拿出了一本账簿。账簿上记载着四年前闹灾荒时,豪绅借给了穷百姓一石粮。

    四年间利滚利,如今的欠债总额已经超过了三亩土地的价值。

    钱县令想到没想,一拍惊堂木:“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着将王有驴名下三亩土地,转于苏大发名下。立即订立交割文书。”

    北直隶土地虽不及江南的肥田值钱,一亩市场价也在七两左右。

    胖豪绅只不过拿出了一石粮,折合八钱银子,就兼并了穷百姓价值二十一两的土地!

    这是一个死结,如果荒年时,穷百姓不借那一石粮,恐怕会饿死。

    借了,利滚利又能滚得穷百姓资不抵债。

    朱载圳注意到了土地兼并的关键所在——那就是利率。

    后世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不高于百分之十五点四。超出利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大明的《大诰》(判例法)、《大明律》(成文法)则只遵从一个原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对于利率没有做出限制。

    朱载圳心道:看来要阻止土地兼并,重要的一条就是规定借贷利率上限。

    案子判完,穷百姓王有驴签了交割文书,表情木讷的离开了大堂。

    胖豪绅却留了下来,他交上了二两碎银子:“县令大人,这是讼银,请笑纳。”

    钱县令就在大堂上光明正大的将银子收入袖中。

    原来,在底下的州县,豪绅通过衙门诉讼兼并百姓土地,官员会明目张胆的抽成!

    什么叫沆瀣一气,什么叫蛇鼠一窝?这就是现成的例子。怪不得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呢!

    钱县令注意到,胖豪绅给他递银子的时候,朱载圳的眼神一直盯着那二两银子。

    等到苏豪绅走后,钱县令笑着解释道:“刘老弟,放心,这二两讼银不是我一个人独占。

    张县丞那里有一本明细账目,记录了一年的讼银总数。到了年下,县衙上到我,下到衙役,皆能分上一份。

    自然也少不了你这个主簿的。”

    朱载圳道:“哦,原来是这样。多谢县尊提点。”

    就在此时,一名班头跑进了大堂:“禀县尊。广东巡按潘季驯回京述职,途经本县驿站。”

    钱县令站起身:“快!张县丞,你去户房准备一百两程仪。咱们去驿站迎接潘巡按。”

    巡按只有正七品,位卑却权重。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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