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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手就绝不瞎叨叨[七零] 第26节 (第2/3页)
这人一向心眼小, 他早就嫉妒刘青云得了这么一份好差事, 曾经也想替他去代上几节课, 顺便混一口好吃的,但是刘青云一直没答应。 没答应也就算了,也许是佟家那边的人不好讲话, 但刘青云偏偏转头就让顾辞帮他去代课,这就让陈明怀恨在心了。 刘青云跟顾辞是同一批过来的知青,两人的关系也是公认的好, 刘青云有事自然第一个想到要找顾辞, 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所以才说陈明心眼小, 这点小事还一直记在心里, 眼看刘青云家教的差事没了, 他就出来说风凉话了。 刘青云也不惯着他, 立刻回嘴道:“我在知青点吃饭都是交了粮食的, 又没吃你的,你要是不乐意,那就分出去单独开火,少在这里说些阴阳怪气的话。” 陈明正想继续跟刘青云吵,就看到穿着白衬衣的佟大壮走了进来,他满面笑容,露出一口大白牙,意气风发的样子看着比此时刚干完农活的知青们可帅气多了。 知青们不知道想到了啥,一时间突然都怔怔地看着佟大壮,心里是什么滋味,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陈明一向自诩为读书人,骨子里透着一股莫名的优越感,他一直看不起农村人,但现在自己的日子过得还不如一个在土里拔食的泥腿子,如何能让他心里痛快。 在下乡之前,他也是极爱穿白衬衫的,因为他觉得白色高洁,配得上他读书人的身份,也显得更加文质彬彬。 但到了南山村之后,天天都要下地干活,白衬衫也就不穿了,因为怕沾了黄泥巴洗不干净,所以他大多跟村里人一样穿灰色或黑色的衣裳。 现在看到佟大壮这一身知识分子的打扮,他心里就五味杂陈。 跟他同样心思的人还有不少,不过,大部分都觉得佟大壮这么穿挺好看的,确实马上就要去读书了,以后也算是个正经的文化人了。 佟大壮将知青们的反应看在眼里,心里很是得意,他在家做饭的时候,其实都已经把这白衬衫换了下来的,就是怕溅了油洗不干净。 但饭做好后,姐姐突然叫他去把刘青云喊来一起吃饭,毕竟教了他两个多月。 这两个月的时间,刘青云算是非常尽心尽力在教了,要不然佟大壮也不可能通得过四年级的考试。 佟大壮觉得佟阿南说得没错,还顺便开口征得姐姐同意,想把顾辞也一起喊过来。 顾辞教佟大壮骑自行车,一来二往,佟大壮觉得他人很不错,就想跟他做朋友。 佟阿南自然无所谓,只是把他们两个都叫过来吃饭,怕是今天的饭不够吧。 “没事,我再蒸几个红薯就是。” 既然如此,那就叫上呗,佟阿南是没意见的,佟老三就算有意见也不敢说。 佟大壮当时都已经走出门了,后来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粗布衣裳,想了想又巴巴跑回去将刚换下的白衬衫给穿上了,他也不嫌衬衣上的汗臭味,美滋滋地就出门了。 佟大壮站在知青点的大门口,对着里面喊道:“青云大哥,顾辞大哥,我姐叫我来喊你们去家里吃饭,今天刚从县里买回来的五花肉,整整两斤全做了红烧肉,包管你们爱吃。” 听到佟大壮的话,刘青云面上一喜,狠狠瞪了一眼陈明,拉着顾辞就准备出去,嘴里还高兴地大声说着:“爱吃,肯定爱吃,红烧肉哪有人不爱吃的。大壮,你们家就是客气,弄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顾辞也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份,虽然有点不好意思占人便宜,但他无法拒绝红烧肉的诱惑,便对佟大壮说道: “大壮,谢谢你吃饭还想着我,我这里正好有两只钢笔,你要是不嫌弃是我用过的,就送给你和你姐了,算是庆祝你们马上要去读书。你放心,虽然是我用过的,但只用过一两次,还跟新的一样。” 佟大壮他们白天只在县里买到了铅笔,根本没看到有卖钢笔的,售货员说是没货了。 这会儿顾辞送给他两支钢笔,他怎么可能嫌弃,接过来一看,上面两个字他都认得:“是英雄牌的钢笔,我今天在县里听供销社的人说了,这个牌子的钢笔最好了,就是没货。谢谢顾辞大哥,我很喜欢。” 见佟大壮喜欢,顾辞也就安心了,两支钢笔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在这个地方,还是红烧肉比较难得。 刘青云见顾辞送了钢笔,那他也必须送点东西才行,要不然会显得他没礼数,好歹他才是佟大壮的正经家教老师。 于是,他跑回宿舍一顿翻箱倒柜,最后也只找出两条新毛巾,算是他所有家产里最拿得出手的礼物了。 但这跟顾辞的两支钢笔比起来,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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