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当一个纨绔_分卷阅读23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231 (第1/2页)

    。

    草不绝,北疆不断。

    那么,一只兔子能做什么?

    吃草、打洞、生崽并将前三件事无限的循环下去, 直至死亡。

    “咦?”

    万万没想到开篇见到的会是兔子,霍淩被这出人意料的开头调动起了情绪,意识挺直背脊的他甩掉莫名出现在脑海中的兔子咀嚼草叶的画面, 继续看了下去。

    和前一份“玩得就是心跳”的策论一样, 这篇文在分别介绍了兔子和草的特点以后, 紧接着也说明了北疆目前的情况。

    只不过北疆皇庭的混乱被一笔带过,其着重强调的是草原对北疆有多重要。

    在此期间,写文的考生还顺便提了一件事,北疆有个小部落前年在跟别的部落争地盘的时候吃了败仗,弱小的他们被赶出地盘之后一路向南,来到了北疆靠近云州的地方暂居,并试图靠着骚扰劫掠大周的子民来度过难熬的冬季。

    可惜倒霉的是,他们选取的路线上有个被云州人戏称为“兔子坳”的地方。

    当北疆人骑着高大壮马奔跑过这里的时候, 不知有多少马一脚踩进兔子洞中直接折断了腿,这群北疆人最后连云州的影都没看到就回去了。

    以小见大的考生发散思维,以这件事为例,做出了几个有理有据的假设。

    一个“兔子坳”能断一个小部落那么多的马腿,那么当“兔子坳”遍布北疆的时候呢?

    更重要的是,兔子吃草就必然会对草原造成破坏,尤其兔子还特别能生,遍布北疆的“兔子坳”会不会让北疆寸草不生?

    ——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那么,如果北疆的牧民不养马也不放羊转而开始养兔子,会发生什么样的结果?

    如果兔子泛滥成灾,会对北疆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只不过是顺着这些问题随便的去想一想,霍淩就觉得不寒而栗,也终于明白这篇遣词造句的水平就比他好一点(?)的策论,为什么能够引起那么多考官的瞩目。

    不过,北疆牧民凭什么放着马和羊不管转而去养兔子?

    霍淩一时还没想到这个问题,写文的考生就笔锋一转的写到这个问题,并提到燕云十六州同北疆之间隔着的两个小国家——楼兰和大宛国。

    龙蛇混杂的楼兰和大宛国是最混乱的地方,但有时候也是最和平的地方。北疆和大周之间虽然隔着持续了上百年的血海深仇,但大周人和北疆人却能在楼兰和大宛国勉强和平相处,因为他们要在这里做生意。

    假设有一支大商队或者几支大商队向北疆人大量收购兔子,在不涉及马匹和盐矿的情况下,北疆人会警惕吗?

    不会。

    利益当道,北疆贩子连马匹和盐矿都敢走私——只要第一道过手的人不是大周人,更不用说几只兔子。

    大量需求的兔子从哪里来?

    从北疆的牧民那里。

    一旦特别能生而且生长期短暂的一只兔子获得的收益,获得的收益几乎能够和养一只羊得到的收益持平,北疆牧民都不用人催就会去养兔子,至于草原会怎么样?

    不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