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片:黄Sir!小心我告你诽谤_第1章欢场之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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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欢场之王 (第1/2页)

    “姑娘,你也不想你家人知道吧?”

    林哲坐在一张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份合约,露出一脸的坏笑。

    这是他在南韩的最后一天,面试完最后一个美女,他就该回香江了。

    由于香江娱乐行业盛行,欢场更是竞争激烈。

    听说十三妹找了一百多个妞回香江,林哲不甘示弱,也跑来南韩找些妞回去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欧巴,这件事绝对不能让家人知道的,我愿意签了这份合约。”

    由于欠了金门集团一笔债还不上,只能跟着林哲去香江发展。

    丁青身穿花衬衣,不停的数着手里的钱,偶尔还吐口唾沫在手指上。

    “阿西巴,早知道这些妞值这么多钱,还天天出去打架做什么?”

    整个人的脸上都乐成了一朵花。

    点完了手中的钞票,觉得数目没问题,扭头对着姑娘们说道。

    “这次多亏了哲哥,不然就把你们送到樱花去,你们也知道小日子变态的,这次不用去樱花遭罪了,跑去香江享福,说不定还能混成一个大明星呢,还不谢谢哲哥。”

    “谢谢哲哥。”一群姑娘异口同声的向林哲致歉。

    林哲今年26岁,洪兴的四九仔。m.zwWX.ORg

    大佬是湾仔靓坤,到了林哲这个年龄还没有扎职的,基本都被称为老四九。

    手底下经营着一些马房,还有湾仔的夜市的一些a货生意。

    同时也经营着一家电影公司,当然了没拍过什么大片,都是一些小电影。

    基本就是一个场景两个人的那种,成本小利润大。

    六年前被黄志成派到靓坤身边做卧底,说好的三年,结果三年又三年。

    眼看回归警队无望,林哲干脆铁了心一路黑到底。

    香江欢场有四大家族,分别在四个人手里。

    欢场皇后十三妹,欢场华佗花佛,欢场王子吉米,欢场之王林哲。

    四个人都是靠女人发的家,只是大家来自不同的字头。

    从林哲穿越到港片开始,林哲就开始涉足马房行业,手底下的美女更是数不胜数。

    这次和金门集团合作,就是帮些女孩还了金门集团的债,然后带他们回香江发展。

    “丁青,数目没问题的话,我就先回去了,有机会再合作。”

    林哲起身就要离开,丁青赶忙拦住林哲。

    “喂,大家都是炎黄人,不同的是你在香江,我在南韩,凭你的脑子,加上我的实力,我们俩将来肯定都是枭雄,不如一起合作一下?”

    现在的丁青还是个小弟,林哲没有兴趣和小弟合作。

    他相信有一天丁青能成为华侨在南韩的领军人物,只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现在的林哲只想做好香江的生意。

    “丁青,现在东中那边正在打仗,有本事你就去弄口油井过来,没本事就在她们身上打口井吧,想那么远干嘛?”

    丁青收起桌上的钱,笑眯眯的拍了拍林哲的肩膀。

    “瘦巴巴的老爷们,年轻人还是少打井为好。”

    林哲朝着丁青竖起了中指,这是来自国际手势的问候。

    这一百多个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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