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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1/2页)
陆清宁扬眉一笑,“不得了,我们阿风学会写情书了!” 闻风抿着嘴,“嗯”了一声,“回去看。” 陆清宁脚步轻盈的跑上楼,站在阳台上对着他挥手,然后掏出了薄薄的信纸。 他的字迹干净清晰,力透纸背,像是练习了无数遍。 全世界最可爱的小柠檬: 你说过,每一封信的开头都要说“你好”,可我不想和你生疏的问候,所以就勉强跳过这个环节吧。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七百天,也是我喜欢你的第十年,我决定写一封情书给你,如果我写的不好,希望你不要笑我。 我查了很多资料,也问了很多人,他们告诉我,写情书不能流于表面,要有生活气息,我觉得有道理,我是想要余生的每一天都和你在一起,而不是简单敷衍的说一句我爱你。 最可爱的宁宁,如果我们生活在一起,我要把最后一口甜筒给你吃,最后一颗蒲公英给你吹。草莓蛋糕的草莓给你,冬日温暖的阳光给你,雨后的清新空气给你,清晨的第一眼给你,拥抱给你,温柔给你,开心给你,所有美好的事物都给你。 你想要的一切,我都想给你。 我不是个聪明人,我只知道,我会比上一秒更爱你。 落款:宁宁最爱的男朋友阿风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梦想 陆清宁从来没有想到过,她会在这种时候等到林桓的表白。 换句话说, 她从来没有想到过, 这个人居然会喜欢她。 她本来只是跟着一群人出来给罗安安庆生,蛋糕摆好了, 蜡烛也点好了,就在几个人准备尽兴而归的时候, 他来了这么一出。 林桓坐在她的对面, 手里握着一只酒瓶,目光直勾勾的盯着她。 他已经上了大学, 就在本地,离家不远, 陆清宁回家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他。 两人小时候关系不差,后来也一直有联系, 只是林桓看不惯闻风, 陆清宁偏偏和闻风寸步不离,两人之间的来往这才慢慢变少。 现在看起来,他看不惯闻风的理由, 已经显而易见。 “宁宁, ”林桓垂下眼帘, 注视着自己手里的瓶子,心情复杂, “你说,我们……我们有没有可能在一起?” 他灌了一口酒,辛辣的味道在口腔里散开, 让他忍不住眼眶一酸。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陆清宁。 住在河对岸的那个小姑娘明眸皓齿,笑起来眉眼弯弯,谁见了都心生欢喜,他也一样。 他试图靠近她,可她身边永远跟着那个凶巴巴的小子,让他半步也前进不了。 后来……后来这两个人就在一起了,他也开始一个又一个的换女朋友。 他以为,这样浅薄的喜欢根本经不起时间的推敲,他以为,只要见了更广阔的天地,他就可以彻彻底底的忘掉她。 可是并没有。 一见到她,他还是会觉得欢喜,向往,期待着她的靠近。 想到那个和陆清宁青梅竹马的男朋友,林桓心中总是不甘心—— 如果,如果一直陪在她身边的人是他,那么最终牵手的人,会不会就是他自己了? “明明是我先遇见你,明明我也是和你一起长大……宁宁,你可不可以,考虑一下我?” 陆清宁一愣,将杯子放在桌上,轻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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