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漫开当铺_第二章:这地儿确实挺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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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这地儿确实挺远 (第1/2页)

    “去他妈的,老子要是再把来路不明的东西往手上瞎戴,就让这贼老天降下一道闪电把我劈死,啊,不对,是让雷神那个肌肉男,挥着他的大锤子降下一道闪电把我劈死!”

    在洗漱间简单的洗漱完后,看着镜子里那张明显不属于自己的脸,江羽终于抬头对着天花板,发出了一声来至内心深处的怒吼。

    当然,按照网文的套路流程来说,以上画面纯属装逼……

    但要真说起来,刚刚的话,其实也多多少少的反应出了江羽心里部分的真实想法。

    虽然镜子里那道明显有着中西混血,脸庞异常英俊,还拥有着六块腹肌,足足一米八五的身影,确实比前世最多只能算勉强对得起观众的他,帅气了不止一星半点。

    而且在前世经营客栈那几年,他也确实混得不怎么滴,妥妥的一枚越混越回去的典型代表。

    但他魂穿过来的这个世界,也真算不上什么好地方啊!

    如果有得选,江羽情愿这只是一场噩梦,睡个回笼觉醒来后,他还是那个为自家客栈生意发愁的小老板。

    因为这地方不但动不动就会来一场异常火爆的群殴,让一大群努力上班、好好生活的NPC,一个不小心就当场领盒饭,被打发回位于地狱或天堂的老家。

    更过分的是生活在这里,有些事你想躲都躲不了,因为这个世界,总会时不时就会发生一些,‘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人间惨剧。

    虽然作为穿越大军中的一员,上天也算眷顾江羽,给了他一个传说中的金手指,或者叫外挂的东西。

    但这玩意儿到底管不管用,好不好用,能不能让他开启一段NB的传奇人生。

    那都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得看他有没有这个命。

    因为他从这具身体留下的记忆里得知,这个世界的美国,除了有个二战英雄叫史蒂夫·罗杰斯,外号“美国队长”的历史人物外。

    现实中还有个掌控着一家叫斯塔克工业的军火公司,坐拥亿万身家,以后注定会成为老炮儿的花花公子托尼·斯塔克。

    虽然记忆里并没有他们俩是超级英雄的印象,但看遍起点十万书,阅尽漫威各大片的江羽,还是凭借着前世对漫威的印象和这具身体留下的信息,确定了他穿越到的这个破地方,就是在前世起点网文上流传已久,让人欲穿不能的漫威世界。

    毕竟除了漫威这个超级英雄和超级罪犯满地跑的鬼地方,他还真找不出有美国队长和托尼·斯塔克,两人同时都真实存在的世界!

    除此之外,更让他无力吐槽的,还有那个一直在他脑海里不断提示‘系统加载中……’。

    但就是停在进度条的起点位置一动不动,像条搁浅的咸鱼,只知道显示‘已加载百分之零’的咸鱼系统!

    唯一还算幸运的就是这具被他鸠占鹊巢,霸占了身体的倒霉蛋混血儿的名字竟然也叫江羽。

    不过因为生活在纽约,也出生在纽约的缘故,埃利斯·江,才是被美国法律认可的正式名,至少他驾照上标注的姓名就是埃利斯·江。

    埃利斯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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