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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千金(求收藏,求推荐票!) (第3/3页)
在这方城最好的酒楼里,一楼,只是供有钱的人吃饭的。而二楼,才是城中真正有身份和能量之人用膳场地。 一群少男少女当即就要朝着楼上走去。 而这个时候,少男少女之中却忽然响起一声惊呼。 紧跟着,只见一个少女匆匆回到薛易桌边,满脸惊讶地盯着薛易,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是你?!” 薛易疑惑地望着少女。 她很眼熟……是她! 薛易陡然记起,这不就是自己前天晚上从壮汉手上救下的那个少女吗? 这个少女皮肤白皙宛如凝脂,几乎没有一丝瑕疵。 她一头秀发细软柔软,乌黑的色泽和白腻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尤其在她的身上,还有着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即便表情是在惊讶,却也显得含蓄而内敛。 就在这时。 四名刀手却忽然有了异动。 只见樊昂四人匆匆起身,冲着这个少女点头哈腰地说道: “小人见过凌小姐!” 说完之后,四名刀手互相对视一眼,然后离开座位站在远处。 似乎他们知道自己身份卑贱,不敢有一丝冒犯这个少女的举动,只能远远避开。 薛易一愣,这个少女似乎身份不凡。 凌小姐……姓凌的……是——方城县令的千金凌月!!! 薛易不由得大呼自己记性不好! 自己前夜救的女子,竟然是县令千金凌月,自己当时怎么就没想起来?! 不过这凌月,当夜七分像鬼三分像人,又正值晦暗深巷,才让薛易只觉得眼熟而没能记起。 薛家当年在方城也算小富之家,自然知晓方城之中重要人物。 而四名刀手最怕的就是和官府的人打交道,自然也对官府中人和其亲眷了如指掌。 不妙…… 当想到自己救了县令千金之后凌月,薛易非但没有任何喜悦,却还不由得心里一沉。 谁能想到那个采花大盗胆大包天,竟然敢挟持县令千金。 虽然县令千金获救,但是这无疑是一件极为有损县令千金名节之事。 若是此事传出去,定然会惹人风言风语,损害官府和县令千金名誉。 方城凌县令,定然会用尽一切办法隐瞒。 而自己……竟然直接参与其中,还被认了出来…… 薛易当即绞尽脑汁思索对策,额头也不由得浮起一层细汗。 自己不过一介小民,面对凌县令这样方城之中的顶级人物,简直犹如鱼肉,命运被掌控在这些手执刀俎的大人物手里,任人宰割。 若是应付不好,搞不好会有牢狱之灾,甚至是……性命之忧! 薛易脸色一阵剧烈变幻,最后开口说道: “凌小姐认得草民?” 凌月忍不住说道: “就是前天,是你——” 说到这里,凌月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差点说出不该说的话,急忙闭上了嘴巴。 一个未出闺的少女,被采花大盗掳劫,虽然没发生什么就已经被人救下。但是此事一旦传出去,那么凌月这一辈子的名声就全完了。 想到此处,凌月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紧张。 薛易则依然淡淡地说道: “凌小姐一定认错人了,草民前天一整日都待在家中,从未外出半步,根本不可能与凌小姐见过。” 薛易话里的意思已经说得很明白,就看眼前这个凌月听不听得懂了。螃蟹慢爬的兽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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