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27 (第2/2页)
“邓烨…” 邓烨听见房间里面有动静,进厨房里端了一碗白粥过来,倒了一杯水把任平生从床上扶起来,“喝口水润润。” 任平生喝光了茶碗里面的水,“什么时辰了?” 邓烨,“午时一刻。” 任平生实在是没有力气,于是使唤邓烨,“帮我换衣服。” 邓烨十分听话,帮他褪了衣衫,然后任平生就看到了自己身上是什么样子,青紫交融,到处都是吻痕,密密麻麻的几乎布满整个身体。 任平生脸热了起来,揪了揪邓烨的耳朵,“你看看你干的好事。” 邓烨任他揪耳朵,伸手捏了捏他胸前的小点,唇角微勾,“你身上都是我的味道,我很喜欢。” 任平生脑门漆黑,“你是属小狗的?” “小狗才会撒尿画圈儿。” 邓烨宠他道,“你说是就是。” 任平生,“……” 邓烨帮他穿好了衣服,下来帮他拿鞋子,他捏了捏任平生的脚,这时候仔细看才发现,他的脚并不纤细,反倒有些胖乎乎的,脚趾白净圆润,看起来十分可爱。 任平生发现邓烨久久没有动静,抬头一看,邓烨正双手握着他的脚,漆黑的眼眸呈现出痴迷之色,一脸的痴汉表情。 任平生脚趾蜷了蜷,抬脚踹在邓烨的脸上,“你当是猪蹄呢?要不咬两口尝尝?” 邓烨把他的脚背放在唇边亲了亲,依旧是一脸痴汉脸,“你全身上下,我都好喜欢。” “喜欢的想要把你藏起来。” 任平生面无表情的又踹了他一脚。 任平生洗漱后喝完了粥,看见邓烨在砚台上写字。 邓烨见他过来了,也不藏着,让他看完了信的内容。 任平生,“这是家书?” 邓烨点头,“我们还要过段时间才能动身回盛京。” 任平生,“为何?” 邓烨眼底划过一丝阴鸷,“这次如果不是你救了我,我必然会丢了性命。” “我是将军府庶子,父亲厌恶我,宠幸大哥,我与大哥同父异母,自小不和。我在军营里颇得赏识,大哥视我为眼中钉。此次遇险,便是我大哥的手笔。” 邓烨低头看着任平生,眼眸漆黑,“我身份低微,在府中受人轻视,所以你跟我回去,一定会受苦,在短时间内我可能都不能改变这种局面。” “即便是这样。” 邓烨垂下了眼眸,身侧的手指攥紧,低声道, “我还是不愿意放开你。” 这个人他一定要锁死在身边,绝对不会放手。 任平生伸手抱住他,伸手抚在他的后背上,抿唇道,“没有关系的。” “无论别人怎么对我,只要你不负我,我便不会离开你。” “若你辜负我,我自会消失,再也不会和你相见。” 任平生抬起朱笔,在宣纸上写下四句诗。 君游东山东复东,安得奋飞逐西风。 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字体难得写的不丑,勉强算的上工整。 任平生放下了手中的笔,“明日你同我一起去镇上见我的父母,顺便向他们辞行罢。” 邓烨盯着纸上未干的墨迹,神色微动,“好。” 邓烨面上一派镇定,第二日早上到镇上的时候,拉着任平生去街上逛了一圈儿,恨不得把整条街的东西都买下来。 任平生有些无语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