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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手里呀捧着骨灰坛 (第2/3页)
人首先想到的都是防备。 有些话吧,如果觉得别的男人对自己老婆说了会想砍人的,就尽量别说了。 保持起码的尊重和安全距离,就很好。 这种觉悟,是给他带来过切实好处的。 女人对男人的容忍度普遍高,要求却很低,仗着长得不错,和这一招装绅士,陈玄帆没少蹭好处。 夏天有饮料雪糕,好评如潮。 冬天有奶茶红包,赚的不少。 除了一些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的极品,还有在婚姻中遇人不淑把所有男人当仇人,歇斯底里发泄不满的妇人,会让人很崩溃之外,一切都还挺好。 别看现在捧着的魂瓶里是个厉鬼,很显然,也吃这一套。 厉鬼怎么了? 现在是厉鬼,生前也是个女人。 对待性情多变的女鬼,只需要更多的尊重,乃至于恭敬。 但是,又不能太过分,不然就成了舔狗。 舔狗,就失去了自己的尊严。 一个没有自尊的人,他的恭敬只会被认为是毫无价值可言的垃圾,不值得被重视和回礼。 人必先自爱,而后人爱之嘛。 所以拍鬼屁是要拍的,但不能把姿态放得太低。 一个卑躬屈膝的奴才拍的鬼屁,值钱吗? 能得到的多少好处? 肯定没有一个守礼的俊美猎妖军后起之秀,得到的更多。 赏赐下人,随后一块银锭子就行了。 送礼,能送一块银锭吗? 那肯定不行。 所以,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陈玄帆可是花费了一些心思的。 首先他身上这从头到脚的就不一般。 玉冠束发,脑后挂着古铜色发链。饕餮暗纹的黑色锦袍,宽袍大袖,走动间腰背挺直四平八稳。 阴风拂过如美玉的俊脸,发丝飘起,铃声泠泠。吹起袍袖衣角,如芝兰玉树临风展,风流潇洒。 就这一副卖相,围起来收门票不过分吧? 这么折腾所谓何来? 当然是为了捞好处。 他这么冒险与厉鬼共舞,为的是什么? 就是为了捞好处。 所以要尽善尽美,不过是出卖一些色相而已,咱有这条件,何乐而不为? 李忆卿有了面子,自己能落下好处。 这买卖,划算。 美人厉鬼李小姐让猎妖军答应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让陈玄帆亲自护送她的魂瓶出清河县城。 此前她传话让陈玄帆进崔家,刘一勇没答应。 担心他会折损在里头。 事情到了这里,也是时候表示出一点强硬了。 玄武卫的一个校尉到了清河县,这就是底气。 城内的百姓又多半去西城城外,更是少了顾忌。 “李小姐有话,但讲无妨。”刘一勇就回了这么一句。 说的简单易懂一些,就是你大声说吧,咱们不打算跟你商量着来了。 能答应的就直接答应,不能答应的就直接谈崩。 没有商量的余地。 堂堂的大唐猎妖军,能为了百姓的身家性命妥协,但不能一味的妥协。不然让那些不安分的妖魔邪祟邪术修士知道了,还以为咱们好欺负呢。 于是,全清河县剩下的人,就都知道了陈玄帆成了李忆卿指定的捧瓶人。 答应,还是不答应。 这是个问题。 不答应,势必少不了得动手。 玄武军的武道六品的校尉和厉鬼打起来,清河县至少得没小一半,十天半个月内,阴气散不了就别想住人。 李忆卿手下还有近二十个恶鬼,她还能招来多少不得而知。 甲字队这些军卒退走还是留下? 如果退走,城内留下的这些人,恐怕活不下来几个。 留下,肯定会有危险。 陈玄帆瞥了一眼周围看着自己出城的百姓,不由的叹息了一声。 这还剩下好些人呢。 不是所有人都能舍下家先顾命的。 都是普通人,把房子和房子里的东西,看得比命重要的人多得是。 这有错吗? 大战一起,房子可能会被毁掉,里面辛苦积攒的家业也都没了。安身立命的本钱没了,留着命受罪吗? 升斗小民,一辈子都不见得能在县城有套院子。何况还有可能是祖辈留下的。 故土难离,是因为离了这里,没有好地方可去。 啥都没了,活不下去。 朝廷当然会救灾,可能管你一顿两顿,能给你建房子赔家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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