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和偶像歌手同居了_第104章霸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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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章霸权! (第2/2页)

人汪洪梅!!

    看着这群人,罗文君带着林薇等人站起身来,绕过桌子。

    “温先生,汪女士!你们好!”

    温思博看了一眼罗文君伸出的手,一低头,伸手压了一下自己的墨镜,眼睛往上一瞟!

    他的嘴角露出一丝坏笑,随后抬了一下墨镜,走向了一旁。

    整个过程中,温思博所展现出来的轻挑,傲慢,都让罗文君格外不舒服。

    一旁的汪洪梅却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她也无视罗文君的手,对着那些保镖摆摆手。

    罗文君收回手,若无其事的带着林薇回到了位置上。

    而在对面,汪洪梅也和温思博坐了下来。

    温思博完全没有要谈判的样子,他刚坐下来,一旁的助理就递过去一个平板。

    他居然当着众人的面在哪玩着游戏!

    汪洪梅身着一身职业装,虽然略显臃肿,但是气场很强。

    她宠溺的拍了拍温思博之后,才对罗文君说道:

    “罗总是吧!”

    “是的,汪女士,有什么指教?”

    汪洪梅上下打量了一眼罗文君,淡淡说道:

    “这是我们的演员合同,罗总你先看看吧!”

    她对着旁边的助理一点头,那个狗仗人势的助理从包里面掏出一份合同递了过去。

    罗文君接过合同翻看了起来,越看她的脸色就越发的沉重、

    这份合同太刁钻了!

    首先第一条,女一角色霓凰郡主为周妃瑶(如甲方拟选用其他同等级女艺人应事先获得乙方同意认可)。

    周妃瑶是舟游娱乐的另外一名演员,这段时间一直在和温思博炒cp!不过她并没有温思博的名气大。

    以大带小,这在演艺圈里面是很正常的事情。

    如果说这一条勉强能接受的话,那后面几条就越发的离谱了。

    乙方有权推荐导演团队,有权推荐男二号演员,有权对成片后期有知情权和决策权。

    甚至于!乙方还决定了编剧和监制!

    一部戏的拍摄,全部由一个演员说了算!

    这还是合同?这就是霸权!!!

    都已经这样了,温思博竟然还需要五千万的片酬!

    一个人要走三分之一的投资,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罗文君但凡脑子不傻,都不会接受这样的合同。

    她反手将合同关上,冷冷的说道:

    “这份合同,我们不能同意!”

    “不同意?”

    汪洪梅和温思博同时发出了惊诧的声音。

    汪洪梅眼波流传,露出了几分嘲弄。

    “罗总,你是不是没看清楚合同?你到底清不清楚情况啊!”

    “和你合作的可是我们家思博!”

    “每天邀请我们思博去拍戏的导演那可是海了去了!要不是思博喜欢这部小说,我才不会让他来呢?”

    一点五亿的投资?

    呵!这种级别的影视剧放在几年前还算是大制作,但是现在的话,也就一般吧!

    罗文君将那份合同往前一推,淡淡的说道:

    “既然这样,我就更不能为难汪女士了!这份我就更不能签了!”

    温思博提了一下墨镜,冷笑一声。

    “你说不签就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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