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_第六卷 胥吏的盛宴 彭县小吏舞弊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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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卷 胥吏的盛宴 彭县小吏舞弊案 (第5/10页)

   这七十二石罚款,名义上由杜山与江张本舟分摊,一人三十六石。

    江张本舟的三十六石,自然是那四户人家分摊负担。他们虽然肉疼,好歹不用被抓起来了。只是苦了杜山。本来五人均摊罚款,一人只需负担十四石四斗。现在那四个人合为一人,自己负担陡然增加了一倍不止。

    判完案子,胡知县便按程序上报按院,抄送成都府通判,同时发给彭县主簿,责成他们监督人犯缴纳前粮以及罪谷。

    到了这一年的十月份,这四户人家总算把没完成的解额与罪谷缴纳完成,逃过一劫。

    只有杜山陷入了绝望。

    当初户房安排给他的解额是二十五石,尚且完不成,更别说还有追加的三十六石罪谷。杜山在后来的供状里,自承当时自己“陷入死地”。

    就在这时,杜山忽然听说,那四家人是靠陈佐捏造出一户假人才得以过关的。他大为愤怒,如果当初陶、陈二人没有收取贿赂,如果王廷用没来敲诈,他说不定能完成自己的解额,不用受这么多罪。

    这两个人是罪魁祸首,拼上自己破产,也不能饶过他们!杜山暗暗下了决心,可是县里有王主簿一手遮天,要告,只能去成都府里投诉。

    可告官也不是那么容易。杜山的案子已有了定论,想要翻案太难,而且也没什么可翻的,他确实没完成。得选一个好切入点,才能引起上级高度重视。

    杜山大概得了一位高人指点,他向成都府提告的状子,对自己的事只是约略一提,重点放在了“李代桃僵”这件事上。他控诉陈佐这个刁吏,明知胡知县前来盘查钱粮,仍收取贿赂,伪造户籍,替那四户遮掩罪行。

    这一招特别狠。领导不介意你糊弄百姓,但非常介意你糊弄他。平日鱼肉百姓也就算了,上峰来查账也敢弄虚作假?也太不把成都府放在眼里了。

    这一剑,就戳到了要害。

    杜山的招数不仅如此。他在状纸里还特意提了一句,说彭县上一任杨知县,曾经打算要革除陈佐、陶成、王廷用、刘本敖等人,结果反被他们联手陷害而死。这些人至今仍逍遥法外,剥害乡民。

    这一招就更狠了。

    这几个人到底有没有陷害杨知县、怎么陷害的,后人永远不可能知道了。但这种事情,在当时很有可能发生。

    知县是科举出身,精熟典籍,却未必了解庶务,何况他又是流官,干几年就要调走。胥吏们虽然地位卑贱,却深谙乡情,彼此抱团,把持着大部分基层政务。所以在县衙的生态圈里,胥吏集团可以和县太爷相颉颃。真逼急了,胥吏们施展手段,甚至可以把知县生生逼走。

    在崇祯朝的广州府新安县,曾有过这么一个案例:新安县里有个胥吏叫陆荣祖,想要谋求一个职位,可负责选拔的承行吏员陶一魁秉公行事,拒绝了他的要求。陆荣祖大怒,竟然活活把陶一魁殴打致死。这么一起严重的人命官司,新安知县居然不敢管,生怕得罪了陆荣祖。直到苦主上告广州府,凶手才得以伏法。当时的广州府推官颜俊彦在判决里感慨:“吏之如虎也,令之如羊也。”可见有时候知县也是弱势群体。

    《吏治悬镜》里对胥吏的凶悍,描述得更加精准:“本官稍有瑕疵,辄指为把柄,讲呈说告,恐吓多端,卖访勾窝,陷害无罪。于是长厚受其挟制,莫敢伊何;严刻者化为痴呆,惮于用罚。”

    知县上任,往往会带至少两个师爷幕友,一个精通刑名,一个精通钱粮,分派到六房,就是为了从胥吏手里稍微夺回主动权。

    不过胥吏欺官这种事,很少会拿到明面上来说。朝廷体面还要不要了?官员威严还留不留了?杜山一纸状书戳破了这一层窗户纸,直接指控陶成、陈佐等几个人欺官,操控县治,连知县都坑死了。结果整个案子从一桩贿赂小事上升到了“彭县还姓不姓朱”的问题,不由得上峰不上心。

    这一份状书,于嘉靖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递交给成都府。

    一般来说,此类案件会交由成都府推官负责审理。不过推官业务很多,未必每天都在,因此在这之前,公堂还有一个预审环节。

    成都府的公堂,每天会有两名刑房吏员值守,一个叫直堂吏,一个叫直印吏。直堂吏负责预读上交的诉状,初步判断其性质,并签发牌票,召唤涉案人员等;直印吏则负责记录公文往来,他的手里有一个簿子,上面写今天哪一房收到公文几道,用了几次印,有几封诉状上交,有几道牌票发出,等等。两者互相配合,也互相监督。

    二十三日这一天,值班的直堂吏叫杨汉采。他收到杜山的诉状,先读了一遍,并没有急着转交。这个指控很敏感,不能偏听一面之词。推官老爷就算要审,也得等原告被告到齐了再说。直堂吏的主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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