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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看着年小的妹妹珍珍踮着脚拉了拉姐姐的袖口,娇声娇气地说:“姐姐,我也不要葱。” 珍珍还带着一点点婴儿肥,像个粉雕玉琢瓷娃娃,王伯看着就心中欢喜,听见这句立时笑弯了眼“诶”了一声:“小丫头放心,王伯一定给你包一碗都是肉不带葱的!” 小丫头嘬着手指点点头,又娇声娇气地说:“谢谢王伯!” 她姐姐看见她放在嘴里的手指,不由掏出帕子蹲下身皱着眉说:“怎么那么大了又开始嘬手指了,你这一病个把月,越活越小了。” 珍珍有点疑惑地伸出手指看看带着口水的指尖,再看看嫌弃又疼爱她的姐姐,鼓着嘴眨眨眼煞是可爱。 可事实上她心中却是万分苦恼加万头草泥马蹦来蹦去地绝望:装小孩真的真的好难啊! 眼前的小丫头珍珍前世名叫吴曦珍,是一位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每天认真学习强国的社会主义好青年。 在不幸变为大清康熙年间一枚小萝莉之前,曦珍刚带着对幸福未来的憧憬,答应了男友郎清的求婚。 当郎清将求婚用的白玉戒指套上曦珍手指的那一刻,她突然晕了过去。 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就变成了一个生活在清朝,病得奄奄一息的五岁小萝莉,只有脸是她小时候的模样。 穿越? 对于这桩降临在自己身上的奇迹,曦珍是十二万分地拒绝,开玩笑,她的四六级呢?她的司法考试呢?就这么都白费了? 病得奄奄一息的曦珍想,自己要是这么一命呜呼了也挺好,反正自己才刚穿来,要是马上就死了没准还能穿回去。 可偏偏小萝莉的家人想方设法地要救她的命,于是在花了许多钱吃了许多药,无数个日夜一家人的轮流守护后,小萝莉珍珍终于是恢复了健康,曦珍也自此认命,接受了自己要以这个身体在清朝长长久久活下去的事实。 “额娘,馄饨买来了。” 塞和里氏从厨房里钻了出来,她接过大闺女手里的生馄饨说:“我去把馄饨下了,阿爷阿奶都起来了,你去把启哥儿喊起来吧。” 乖巧的大闺女点点头,转身钻进了东厢房,屋里有一张架子床,窗下则是一座大炕,一个看着两三岁的男孩坐在炕上。 先前塞和里氏已经给他穿好了衣服,他这会儿闭着眼,头往前一点一点的,看着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 “启哥儿快醒醒,吃早点了。” 她两手一箍把男孩抱在怀里,一回头,看妹妹珍珍盯着屋里的一架铜镜发愣,她用空着的那只手轻轻摸了摸珍珍稚嫩的脸庞。 “珍珍怎么了?身上还是没力气吗?要不要姐姐抱你?” 珍珍头摇得和拨浪鼓似的,她不是身体不适,只是偶尔从镜子里看见忽然间变小的自己依然很不习惯。 主屋里早点已经满满当当地摆了一桌。雪白的小葱猪肉包一屉,鲜黄的小米粘糕一屉,再有就是几样自己家做的小菜。 彼时可不是几百年后的现代,想吃个包子北京城随便哪个街角都能找到包子店,若是懒得出门打开手机饿了么叫个外卖就行。 这会儿的北京人民,只有宫里的各位大小主子和一些王公贵族,才能随时随地有精致的点心吃,其他普通人则要到德胜门大街上的第一楼去买回来,所以吴雅家这一桌的早点就显得分外不同。 塞和里氏能张罗出这一桌,其实也是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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