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欺师 GL_记者札记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记者札记 (第4/4页)

悦记忆。

    在妹妹的记忆中,她的一切出发点都为了正义与爱,欺骗者多有罪行者。

    妹妹后用钱贿赂线人得知笔者将拜访医院,故与笔者碰面,设计祈求笔者收养对方。

    妹妹自责后悔,称她在笔者建议下拾起逃避篡改的记忆,询问三次记忆后发现真相,她无法承担罪过,只想通过网红之事来接近其养姐捣毁诈骗团伙。

    笔者想要三次询问妹妹有关孕妇杀夫案的事件时,具有不在场证明的妹妹没有听到笔者的询问,也许笔者没有勇气询问,并坚信参与高考的妹妹没有丝毫作案时间。

    但笔者亦在思考,欺骗人们,引导人们杀戮的教唆杀人罪,该如何寻找证据?

    笔者与妹妹欺骗的人们相同,只愿相信自己所相信的,笔者暂无法评价妹妹行为,因多年养育之情,下笔总偏向于妹妹一侧,难以共情抽象受骗者,但对具体被骗的骨折青年,笔者报以沉痛关切。

    笔者重回福利院,得知青年溺水而亡,工作人员语焉不详,笔者用钱贿赂后得知,青年神志不清,曾模仿影视剧作品猥亵过多名幼童,因亲吻搂抱等犯罪行为较轻,故不予立案也未送入精神病院。

    工作人员大多为慈善义工,善心足但较缺乏经验。理解青年特殊情况,因材施教,故引导对方将兔子当作幼童发泄情绪,本较轻的犯罪行为在未得到妥当管制教育下逐步升级,最终致兔子死亡。

    妹妹隐瞒了儿童被伤害事件,她本意为不愿再二次伤害儿童,笔者如实写下只为还原真相,在本次事件中,每个人物都有各自的罪行,包括笔者也存在二次伤害儿童的行为,笔者在写下关于妹妹的事情时,并不期望能谅解妹妹。

    只期望不要仅将其看作一名教唆犯,就像笔者曾在与妹妹坦露真相时痛骂她时那般。

    笔者在一周前收到收到线人消息,线人在笔者入职第二年就一直与笔者保持金钱交易,是笔者唯一用金钱拉拢,协助笔者从事各种非法无道德行为的得力助手。

    写下线人助手并非宣扬抓捕助手,恶人一日不除,恶人队伍中的兵也可为我方一枚棋子。

    同时,该名线人也被妹妹用钱贿赂过,故笔者在与妹妹沟通后对该名线人存在信任危机。

    线人通知,周三将有毒贩地下交易,怕打草惊蛇期望笔者暗中记录,情况不对时将会在线人掩护下撤退。

    线人又补充,她此次情况来自妹妹,并由衷向我道歉,称她被过去的妹妹贿赂是因被孩子走投无路的可怜(与钱)所打动。

    笔者曾多次卧底危险地区,但因休年假及妹妹坦诚之事而震惊,故拒绝此次行动并将行动汇报给警方,但警方称当日并未在该地查货任何毒资。

    今日接到妹妹消息,妹妹称线人被毒贩发现泄密而残害,笔者行踪也被暴露,妹妹让笔者尽快到公安保护下。

    妹妹发来的消息一开始并未引起笔者的恐慌,笔者对妹妹的消息存疑其实为客观反映,妹妹的谎言过多总需要三次验证,但笔者仍警惕起来,及时订票离开本地。

    笔者又再次询问妹妹有关孕妇杀夫案的案件真相,妹妹暂时没有回复。

    笔者在火车上写下这篇文章,笔者将投靠临海区警方,手机将会藏在E1764号列车A3车厢C24座位下方。

    无论妹妹回复与否,笔者都期望同事或是有缘人能重启孕妇杀夫案件调查,并非只为批判个体,还原大众所厌恶的人类真面目,而是为了背后更广大的理想。

    笔者在札记如实写下各种观察心得,人为立体之人,事乃立体之事。

    笔者力求客观真实,实则为人难免有感情倾向,防止意外离世时无法交代后事,笔者除此事之外,仍愿详细阐述有关黑矿之事:

    【注:列车员于半年后发现手机,经破解后在笔者手机上发现四篇署名妹妹寄来的日志与尚未写完的记者札记,妹妹并未回复消息。】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