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的夫君又疯又甜_重生后的夫君又疯又甜 第71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重生后的夫君又疯又甜 第71节 (第1/2页)

    她会拉住他。

    “云溪……”不知是放下了心,还是太过感动,少年眼睛变得湿漉漉的。

    乌亮的眸子被泪水浸的湿润,在眼泪落下之前,心上人便轻柔的抚上他的面颊,拭去了眼角未落的泪珠。

    他俯下身,笔尖蹭蹭她的鼻尖。

    柳云溪伸长手臂,揽住他的后背,亲亲他的嘴,又亲亲他的眼睛,吻下一颗又一颗泪珠。

    温柔的安抚:“没事的。”

    他知道,他相信。

    有了此刻的心安,他什么都不怕。

    第41章 41

    ◎因爱生爱/因爱生妒◎

    柳明川刚回自己院里, 关上了房门要休息一会儿,就听到外头传来贴身小厮的劝阻声。

    春生:“大小姐, 少爷他要休息了,您有什么事,容我去帮您通报一声吧。”

    “我有急事,你先让开。”少女柔缓的声音落下,房门应1声从外头推开,荡开涟漪的裙脚踏进房中。

    闻声,柳明川还没坐下的身子即刻又站了起来,看去门边。

    “哥哥。”

    柳云溪挽着披帛,心里再着急, 面对柳明川也要作出从容淡定的样子,不想给他看出破绽, 也跟着卷进风波中。

    半年多没见, 房里又没有旁人, 柳明川这才有时间细细打量自己的妹妹。

    少女长发及腰, 肤白唇红,许是刚从外头回来,身上没有多少金贵的饰品,只在发间点缀几朵绒花, 一对镂空的银质耳坠,衬的脖颈纤细高挑, 模样出落的亭亭玉立,俨然是个大姑娘了。

    他知道妹妹喜欢穿淡雅素色的衣裳, 却不知她什么时候喜欢上带香囊了。

    分明前两年送她玉坠子的时候, 还说不喜欢腰带上坠许多东西, 如今却挂上了这么一只针脚略粗, 绣法也一般的玉兰香囊。

    柳明川若有所思,只问:“当家久了,连敲门都忘了?”

    柳云溪在他身边的凳子上坐下,一脸正经地说:“我有正事跟你说。”

    小姑娘再长几岁也还是他的妹妹,在外头要守的礼数,在自家人面前便只是可有可无的点缀。

    柳明川吐了口气,示意她说就是。

    柳云溪也就不多做铺垫,直言:“哥哥带回来的那个朋友,叫什么晏三的,你让他搬出去住吧。”

    难得被妹妹主动进屋来说话,说的却不是自家人的事,他还以为她是来给那位还未过门的小公子说什么好话呢。

    “为什么?”柳明川不解。

    柳云溪随口答:“没有为什么,咱们一家子终于能团聚,我不喜欢再叫一个外人住在府上。”

    “只这个原因,恐怕有些勉强吧。”

    柳明川认真道,“毕竟人家对我有救命之恩,也是我先提出留他在府上借宿,晏公子看着家世不凡,如今贸然请人离开,失了个朋友是小事,多了个仇家就不好了。”

    妹妹既然提出此事,他自然会尽力去办,说服他不需要理由,但他要请晏三离开,总得需要个不好被拒绝的理由。

    柳云溪听罢,便说:“那就告诉他,我要成婚了,家中要准备婚事,不适合再留客人在府上。”

    窗外的阳光逐渐西移,照进窗来,落在地面的光不断拉长,一直延伸到少女裙边。

    “你的婚事不是在年底吗?”柳明川一只胳膊搭在桌边,随手倒了杯热茶。

    喝口热茶,舒了一口气,身子暖呼呼的说:“虽然张公子的为人我也挺满意,可贸然把婚期提前,会不会太着急了?”

    办婚事要筹备的事太多了,家中父亲生病,没办法为她操持,自然要让他这个做哥哥的来办。

    要定个吉日,置办婚服。

    宅子内外不但要清扫还要用红绸装点,还要红灯笼,喜饼,喜果,喜糖……

    柳家在扬州那么多产业,主家办喜事,自然也要给手下的掌柜和伙计们发些赏钱,散散喜气。

    这些都还算是小事,还有置办酒席,请客送帖,数不清的事要做呢。

    柳明川思考得格外认真。

    柳云溪心里都快急上火了,看着哥哥一副细细思索,眉头紧锁的模样,更是等不了了。

    开口打断了他的沉思,“哥哥想那么多做什么,缓事急办,我瞧下月十五是个好日子,就定在那时吧。”

    “离着下月十五,也就二十天,这也太着急了。”

    柳明川不免惊讶,手里的茶盏也跟着晃了晃,差点撒出热茶来,他赶忙把茶盏放回了桌上。

    柳云溪把他的手拽过来,要她知道自己不是在商量,而是告知,“这事儿就这么定了,我要筹备婚事,烦请哥哥尽早把你的朋友请出去吧。”

    “你要真成婚,我请他出府也容易。”柳明川喃喃道,“可你也得告诉我,你为何这般急着成婚,总不会只是为了让晏三离开咱们家吧?”

    他只是随口说了句,柳云溪便不由得紧了下心跳。

    哥哥是个聪明人,再由得他往下头联想,说不定真会被他发觉出不对来。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