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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 (第3/4页)
听话臣服的兵将,这番顺从的话语听在耳朵里,该是满意才对,但现在却是觉得并不舒坦,甚至有点刺挠。 他不明白为什么。 只是昨日才闹了那么一出,这才刚刚有所缓和,即便是心里有所不快,他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再跟她计较这些。 “不提那些事了,败兴。”男人将她揽进怀里,带着人坐下,将一只巴掌大的玉盒放在了她手里,唇角含笑道:“打开看看。” 这分量沉甸甸的,秦乐窈打开看了一眼,里面铺着丝绸的垫布,中间躺着一颗剔透的琉璃珠,约莫有鸡蛋大小,通体透亮,浑圆漂亮。 “这是夜明珠?”秦乐窈看了他一眼,询问道。 赫连煜轻笑:“白天能一眼瞧出夜明珠,可真是好眼力。” “以前在南海跑商的时候见过,不过没见过这般大颗的,实属珍品了。”秦乐窈将珠子取出来,捻在指尖,借着日光观摩道:“南海的夜明珠以成色透亮无杂质为良上,越是干净的珠子,晚上发出来的光亮也就越是均匀柔和,像这颗的成色,若是拇指盖大小的,带去上京城轻松便能卖出十两黄金的高价,这颗竟然能有这般大。” “啧,有价无市的珍宝,怕是能引得公侯贵族的小姐哄抢一番”秦乐窈小心将珠子放回了玉盒里,饶有兴致地问他道:“公子这是从哪弄来的?” “虞陵大营的守军大将侍从南海调遣过来的,我就知道他那定有些没见过的好东西,果不其然。”赫连煜瞧见她这惊奇的目光,可谓相当之受用,唇角的笑都压不住,“喜欢就送给你了。” 秦乐窈微微扬眉,很快便打趣着摇头道:“这太贵重了,我可收不起,公子你是拿人情得来的还是金银买的?啧,这玩意可不便宜,若是没花钱,便得是个大人情了,估摸着也不是几点子钱财能衡量的。” “让你拿着就拿着,贵重什么。”赫连煜却是不理会她的推辞,将东西塞回她手上,蹙眉道:“不过一颗珠子罢了,这东西能叫人瞧的上眼,觉得欢喜,便是最大的意义了,你先收着,回去找人给你做个金冠,嵌在上面当主珠。这破地方也难得寻出些个好东西来,等改日回了上京,我再给你找些真正稀罕的玩意。” 秦乐窈却是相当有自知之明,一听这话更是笑着摇头,“我这点草野身份,日后即便是带着这东西也不敢轻易拿出来示人,别提顶在头上招摇过市了,公子,你没听过怀璧其罪吗。” 虽然听着是说笑,但赫连煜莫名觉得她这副神情略显怅然,拧眉询问:“从前有被人这么欺负过?” “嗯?”秦乐窈意识到自己可能无意间流露出了什么,轻松解释道:“没有,以前我在人前几乎都是以男装示人,能挡掉不少麻烦,即便知道我是女子,一身败兴的装束,也是很能抑制遐想的。” 赫连煜回想起来最开始遇见她的时候,康小侯爷那种万花丛中过的老手,都会一个照面就被她的后颈给迷了眼睛。 赫连煜没接话,秦乐窈开始后悔不该多这一句嘴,之前的萧敬舟好歹与她确实有过一段露水姻缘倒也罢了,但那小袁将军平白惹出的一段脾气足以证明,这个男人原本就是善妒易怒,保不齐会在哪个关口上跟她发作。 “日后,你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最好的缎子最好的首饰,宫里娘娘们使的什么物件,你喜欢的,我都能给你弄来。”腰上的手臂忽然收紧了些,赫连煜张扬道:“有我赫连煜在一日,我看谁敢再动你的歪心思。” 秦乐窈听着有些不太对劲,微微扬眉,婉转道:“两年内自然是无所谓,公子喜欢我看我穿什么戴什么,谁敢所有觊觎,但之后的日子,到底是要靠我自己撑着的。” 赫连煜都快忘了还有两年之约这一说了。 他上下扫了两眼,“怎么,我待你不好,就开始想那么远的事情了?” “自然是好的。”秦乐窈嗓音温和着说道,“只是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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