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_第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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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节 (第2/2页)

夕阳金色的余晖里,就像张扬的雪花。

    温明曦苦中作乐地想,重生后第一次出来,就碰见这么难得一遇的鸟儿,也许,这是她的幸运鸟?

    街上一眼看过去,一水的黑灰蓝装束,温明曦倏地又福至心灵想到,这时的北大荒,好像可以以衣服识人。

    穿灰色的,可能是劳改犯,黑蓝色是大众穿着,而绿色……好像多是高干和军人。

    那刚刚那位……

    芭比糗了!

    她,不会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吧……

    *

    863农场。

    温明曦走后,三个来逮人的,把韩羡骁围到走廊上。

    韩羡骁非但没半点惧怕的神情,反而十分气定神闲,眼神淡淡地从三人身上扫过,语带不屑:“干嘛呢?”

    “干嘛?长这么精神,却不干好事儿,偷马还有理了?还搁这吓坏女同志!”那人说得青筋暴起。

    韩羡骁一点没怂,眼尾上挑,像在笑:“等等,这顶天算征用。农场接新来的知青,人家扛着包裹雪里奔走,再晚点回不来,夜里喂狼,你去收尸吗?”

    说话间,从兜里掏出个铁烟盒,打开,取了一支,拿在修长的指尖把玩。

    “偷就是偷,哪来那么多歪理!?”

    韩羡骁将烟叼在嘴里,眯着眼看他,擦了根火柴低头吸燃,火星子里散出一层白烟。

    天色在黄昏和夜幕间模糊不清,天地人黑白两色,显得这火星子更夺目。

    韩羡骁话锋一转,目光才又瞥向来人,瞬间占据主场,“别给我瞎扣帽子,我认得黑尾,这不是怕它走失在路边才给骑回来吗。倒是你们,公器私用……通讯兵是吧,哪个团哪个连队的?组织给你们马是让你搞通讯干革命,让你们光天化日骑着马去小树林卿卿我我吗?”

    那几人被说得脸红耳燥,实在是这个男女都不太说话的时代,这样的话题确实难以启齿,没想到却被这人说得脸不红心不跳。

    但气场又不能太弱,梗着脖子叫嚣,“那你跑什么跑,跑到这大院里干什么,不是做贼心虚吗?”

    韩羡骁挑眉,双手抱胸,不耐烦地冷笑,“我回自己家不能走快点啊,被你们追得,都走错门了。”

    家门口还能走错?

    三人听着就想笑,但姗姗来迟的一人打断了他们的僵持。

    “搞错了搞错了!都是自己人……场长家就在隔壁大院。”她在场长办公室当资料员,知道方场长儿子就在家门口的部队当兵。

    早就听说场长的儿子一表人才,这么一看,果然是:“您刚从部队回来吧,方场长昨天就在念叨你要休假,还说要去打酒加菜呢。”

    韩羡骁目光瞥向说话的人,没搭理,掸掸烟灰。

    低头看了眼身前的人,“还有事?”

    哪里还有事?

    认得黑尾没什么,但要骑在黑尾背上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这畜生是整个农场最难驯的马,登时就明白,这人说的不假。

    韩羡骁声音极淡,“那赶紧把马牵回去,天黑了,别真跑了。”

    ……

    半天前,韩羡骁从部队回来。

    刚到农场,就看见雷子和黑子往外走,一打听,是要去接两位落单的知青。

    韩羡骁不爱待家里,一合计,就跟着他们去接人。

    雷子看热闹不嫌事大地笑话他:“你这德行,家里又给你安排姑娘相亲吧。”这才有家不愿意回。

    韩羡骁一离了部队,在发小跟前,就是一副吊儿郎当的纨绔少爷模样。

    “是又如何,我真就不信了,难不成还能架着我去?旧社会似的,还搞包办婚姻,亏他们还是干革命的。”

    “娶媳妇不就是干革命吗?你也二十五了,可以成家了。”雷子是娶了媳妇的,深知有老婆的好。

    韩羡骁不屑一顾,“瞧你这点出息,你懂我这叫什么吗?媳妇这玩意,能轻易尝试吗?情债啊,难偿。儿女情长,什么玩意儿,放纵,会成为我远走高飞的羁绊。”

    雷子取下嘴里的烟,对上替他点燃,分不清眼前的白气是烟还是说话的雾气:“你就能吧,跟你说你也不懂。”

    两位知青都来自沪市,昨天下火车后,肩搭着肩去解手,解完手又溜达了一圈。

    一回去,大部队已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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