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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第1/2页)
秦颂性格内敛,平时总一个人在座位上安静看书看卷,不发一言,唯有讨论案情的时候,才仿佛是换了个人,特别是对争议问题,很有自己一套独到见解,也爱坚持己见,很难被其他人说服。 一次秦颂参办的一起故意杀人案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他给人家做了四五十页的补侦提纲,搞得公安同志叫苦不迭。事后侦办人员跟宋卿青抱怨,说你那个助理实在太轴,一点都不体谅一线兄弟们的难处。 实际中的案件侦破不比电影电视剧,没有一眼就能断定死亡时间的法医,却有太多因为各种情况灭失而难能收集到的证据,外加一线人手不足、办案压力大,一些程序上瑕疵在所难免,侦办人员觉得,实在没必要较那个真儿。 但在秦颂看来,提纲上的问题即使他不提出来,专业点的被告律师一样会提。“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名之间有时只差一项关键证据,行为性质却是天差地别,刑罚甚至可能跨越生死。倘若公安认定嫌犯就是杀人真凶,想要将其绳之以法,就必须把证据做得更加扎实。 宋卿青起初欣赏他的认真态度,后来渐渐发现这种“认真”并非源于对真相的绝对敬畏,更像一种基于法律规定对事实的“查缺补漏”。 那时他们集中处理市检管辖的重大刑事案件,杀人、抢劫、放火、强奸……犯罪分子大多手段残忍、后果恶劣,每份卷宗自移交到秦颂手上的那一刻起,“嫌疑人”就只是个形式上的称呼,罪名早已打成烙印,刑罚永远宁重毋轻,如果证据链条还有瑕疵,那就不遗余力地将其补足。 宋卿青时常提醒秦颂,办案应当注意量刑尺度、避免有罪推定,除了法理本身还要兼顾人情。然而这个徒弟却始终有他自己的坚持,特别是在秦父经历过了那场事故以后,秦颂不止一次向她表示,他不可能和任何的犯罪分子产生共情。 到了冯少坤的案子,律师认为一审从定罪到量刑都有问题,提出的种种质疑也有依据可循,比起担心秦颂要面临的业绩考评压力,宋更担心他的心理状态,怕他还没走出六年前的那片阴霾。 “姜律师,我冒昧问一句啊,”宋卿青抱着案卷走出接待室,送姜郁往电梯间去,目光描过她的侧脸,愈发觉得熟悉,“你是不是……跟小秦谈过朋友啊?” 姜郁和秦颂还在一起的时候,为了避嫌从没去过市检找他,也不记得曾跟宋卿青有过交集,不禁有一瞬的诧异:“您见过我吗?” 宋卿青笑道:“没见过本人。但是那会儿小秦桌子上摆了张照片,我刚才见你就觉得眼熟,原来还真是啊。” 因为市检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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