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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第2/2页)
来。 陈朗连夜赶回来,在夜市上买了只小狗,回来把这茬差点忘了。 要不是夏甄提起,他可能看明天才去看贝斯。 贝斯是一只杜宾犬,原本是很难入选警犬的。 因为杜宾的体质和黑背以及牧羊犬等犬类没法比,可是在警犬选拔训练中,作为杜宾犬的贝斯却脱颖而出,完美完成了所有的考验,这才入选了警犬。 他当警犬已经一年多了,一岁的时候入选的警犬,有了编制,今年已经两岁了。 贝斯是那种攻击力强,但对战友很忠诚的犬类,身材比一般的警犬要高大很多,就连黑背和牧羊犬在他面前都显得很矮。 整个大队的男人都喜欢贝斯,喜欢他优雅帅气的外表,也喜欢他对每个战友的忠诚,基本上有什么大型刑事案件,贝斯绝对是被带去勘察现场的第一狗选。 他的追踪能力和反应都比其他的警犬要快很多,这也是他受伤的原因,因为反应快,所以救下了自己的战友一命,而自己却被子弹穿透了肚皮。 大家都已经不把贝斯当成犬了,把他当成自己的好战友。 陈朗再次开门进去,把灯打开,所有的警犬都再次活跃起来。 这里关着大概十几只警犬,各有各的用处和功能,基本上都算大家的战友。 不管在哪里,警犬和军犬早就在身份上被人类赋予了一种神奇的力量。 在人类看来,他们不是动物,而是一起出生入死的伙伴了。 温时被陈朗抱在怀里,看着一圈比他大了很多的警犬,心里突然慌起来。 他当人的时候,对警犬都比较敬重且崇拜的,作为动物,竟然能为人类做到那种地步,所以不管遇到什么犬类,温时对他们都有一种滤镜。 作为犬中的翘楚,警犬,温时对他们更有一层敬意。 他们也是和伙伴们负重前行的战友啊。 这样一想,温时觉得当警犬其实也没什么不好,他一辈子碌碌无为,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一辈子平平庸庸活着,完全没有任何作用,说他是来人间凑数的都不为过。 没想到这当了动物,变成了一只狗狗,竟然还有为人民服务的机会。 他被男人带回来之后,就比很多人类要强很多了,至少他要是成功入选了警犬,那他就会有了编制,有了编制他就有了铁饭碗,虽然这个铁饭碗可能有点沉。 他被陈朗放在了地上,蹲在了一个很大的铁笼子前,笼子里关着一只大型的杜宾犬,全身棕色的毛发细腻发亮,耳朵直直竖着,他冷眼看着蹲在笼子外面的小狗。 他好像一个审视世界的智者,那眼神带着藐视一切的高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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