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凶多吉少。
她已经不能凑出完整句子,用微弱到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元哥你先跑跑出,不用救救我了,记得出去之后去保护护好我爸”
元刚听清了,但他没走,虽然他身负重伤,但坚守着职业道德,战到最后。
他想的是,花重金被聘,却没保护好雇主,这要是传出去绝对让他成为贻笑大方的笑话,他今天就算死在这儿,也不能打退堂鼓。
为首的歹徒估计着差不多了,停留的时间太长容易坏事,他们已经拿到钱也抓到人,目的达到,要不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一趟还真是不费吹灰之力。
这趟和之前的行动一样,事先踩点,把猎物的社会关系弄清楚,衣食住行,小到喜欢吃什么菜喜欢去什么地方。
这次的猎物几乎不露面,他们就想着在外卖上动手,把那个保镖支开,再打入内部用电棒击昏值班人员,切断所有电源线路,团伙作案经验丰富,很轻易就得手了。
他们也知道宋天明在医院,但医院下手目标太大,不知道具体在哪个病房,贸然闯入容易引起动乱。他们就先挑了好啃的骨头。
现在手下们骨折的受伤的,伤残过半,况且多杀一个人对他们来说没好处,为首的人催促,“快快快!给他弄个残废半死差不多得了,没工夫耗着,快撤!”
宋潇彻底失去意识前,只记得眼前模糊的大片大片触目惊心的红色,她分不出,那鲜血究竟是自己的还是元刚的。
都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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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潇醒来时,都以为自己死过一回了。这里触手可及的地方不超过两米,抬手就是几条横杆,除此之外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这是什么地方?她想起身,头却碰到障碍物,只能半坐着蜷缩在一起。
空间这么小,又闷,脖颈又很疼,稍微一动,牵扯伤口疼的直吸气。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她感觉到空间在摇晃,一阵头晕目眩过后,她被人带出来,进入一个大屋子,刺的睁不开眼的明亮光线,她下意识的抬手去遮挡。
“拿开手。”一道声音传来,冰冷不失威严。
她心脏跳动如击鼓声,缓缓放下手。等到能适应光线,才看清眼前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坐在富丽堂皇的软椅上,手里还搂了一个风|骚的女人,衣服布料少的可怜,抱在大腿上,画面萎|靡。
“叫什么名字?”
宋潇环视这间大厅,有二十多个人,个个面象不善,其中一个宋潇认出来了,是绑架她的为首黑衣人。
“我都快死的人了,叫什么重要吗?”宋潇面无表情的说。脸上的湿发扎到了眼睛,也没有去拨弄,现在形象什么的都不重要。
“看来是真活的不耐烦了。”男人不屑的笑了声,大手游|移在怀里女人的腰上,狠狠掐了一把,那女人痛也不敢呼出声,反而笑着在男人脸上亲了一口。
“头儿,她就是骄横小姐脾气罢了,”先前绑架她的那个人竟然站出来为宋潇说话,“没有对您不敬的意思。”